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30t/a 4-甲氧基(乙、丙、丁、戊氧基)-2,3-二氟苯酚产品生产装置
发布时间:2023-10-23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30t/a 4-甲氧基(乙、丙、丁、戊氧基)-2,3-二氟苯酚产品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简 介: | |
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黄金堆工业园区内(属于江西省第一批认定的化工园区,位于工业园区“四至范围”之内),2009年6月15日在江西省上高县黄金堆工业园成立,专业生产医药类中间体。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胡伟林。公司注册资本陆百万元整,主要经营范围为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粗品及液晶材料生产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证经营)。 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2011年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赣)WH安许可证字[2011]0646号),2020年11月对生产许可证进行了延期,延期许可范围:4-甲氧基(乙、丙、丁、戊氧基)-2,3-二氟苯酚(30t/a),有效期2020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8日。 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3月通过安全标准化三级考评,并取得了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赣(宜)AQBWⅢ0012,有效期为2021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0日。依据《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赣应急字[2021]190号中规定的自动化控制改造内容,委托广东政和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年产30吨4-甲氧基(乙、丙、丁、戊氧基)-2,3-二氟苯酚产品生产项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设计方案》,并通过专家审查,现场复查时部分自控设施已经安装,本次评价主要对安装情况进行描述,不作具体评价。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的范围为30吨4-甲氧基(乙、丙、丁、戊氧基)-2,3-二氟苯酚产品生产装置及涉及的配套设施,自动化升级改造内容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涉及的物料有:乙酸乙酯、甲醇、无水乙醇、二氯甲烷、溴(乙、丙、丁、戊)烷、氯甲烷(钢瓶)、四氢呋喃、正己烷、丙酮、活性炭、丁酮、盐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硫酸、工业盐(氯化钠)、碳酸氢钠、碳酸钠、正丁基锂(钢瓶溶剂为正己烷)、液氮、硼酸三异丙酯、天然气(燃料)、制冷剂R-134a(四氟乙烷)及4-甲氧基(乙、丙、丁、戊氧基)-2,3-二氟苯酚等。其中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增补)的有:盐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硫酸、液氮、甲醇、无水乙醇、丙酮、四氢呋喃、二氯甲烷、丁酮、氯甲烷、双氧水、乙酸乙酯、二氟苯、正己烷、溴(乙、丙、丁、戊)烷、硼酸三异丙酯、正丁基锂、天然气等。该项目涉及的产品4-甲氧基(乙、丙、丁、戊氧基)-2,3-二氟苯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涉及乙醇等有机溶剂回收,因此该项目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条件许可证条例》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赣安中心接到委托后,立即成立了安全现状评价工作组,并组织有关专家展开前期准备工作,于2023年5月18日对生产装置现场进行了详细勘察,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要求的内容和评价程序,在对该企业有关技术资料以及企业危险有害因素认真分析的基础上,采取定性、定量评价方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需要整改的内容及要求,最后依据对整改情况的复查,编制完成了《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30t/a 4-甲氧基(乙、丙、丁、戊氧基)-2,3-二氟苯酚产品生产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本报告所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企业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的实际情况及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进行落实。企业应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价单位对评价结论负责。 该公司的安全现状评价工作,得到了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有关领导以及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冠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冠、朱世斌 |
报告审核人: | 王波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冠、王海波、谢寒梅、罗沙浪、王冠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冠、谢寒梅 |
技术专家: | 朱世斌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冠、郑强、朱世斌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3.2勘察现场、搜集资料 |
评价报告: | |
评价结论 1、该公司取得了江西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赣)WH安许可证字[2011]0646号),许可范围:4-甲氧基(乙、丙、丁、戊氧基)-2,3-二氟苯酚(30t/a),有效期2020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8日。 2、该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盐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硫酸、液氮、甲醇、无水乙醇、丙酮、四氢呋喃、二氯甲烷、丁酮、氯甲烷、双氧水、乙酸乙酯、二氟苯、正己烷、溴(乙、丙、丁、戊)烷、硼酸三异丙酯、正丁基锂及天然气等。生产过程中涉及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灼烫、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淹溺、车辆伤害等危险因素,涉及毒物、粉尘、噪声振动、高温热辐射等有害因素。 3、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甲醇、氯甲烷及乙酸乙酯,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氧化工艺,生产、储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该企业风险级别为III级,属于一般风险(黄色风险),企业厂区在役装置需要控制并整改。 5、企业现有生产装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各类防雷建筑物、化工生产装置、设备,采取了防雷防静电措施;对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采取了防护和治理措施。 6、企业成立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制订了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应急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了考试合格资格证书;领导安全意识较强,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注重提高员工素质,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7、企业成立了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己备案,同时定期组织进行了消防及应急救援演练。 评价结论: 在充分考虑该公司潜在的火灾、爆炸等危险性,综合考虑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项进行了整改。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与设计图纸符合,安全生产设施投入使用。公司依据《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赣应急字[2021]190号要求正在进行自动化改造工作,企业已承诺2023年12月完成自控设施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并经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及上高县应急管理局同意。该公司有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该生产装置的安全风险属可接受范围,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3.10.23 |
(网上公示版)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