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钽铌矿有限公司宜春钽铌矿
发布时间:2023-11-30
| 宜春钽铌矿有限公司宜春钽铌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名称: | 宜春钽铌矿有限公司宜春钽铌矿 | ||
简介: | |||
宜春钽铌矿有限公司为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属大型露天矿山,营业执照由宜春市行政审批局2021年11月29日颁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0161002680M);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许可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诊所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营业执照有效期限为长期。 宜春钽铌矿有限公司原名四一四矿,始建于1970年,1986年正式投产,是一家采、选联合企业。公司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新坊镇花桥村境内,行政区划属新坊镇管辖。地理坐标为东经114°30′52″,北纬27°39′4″,矿区有国家三级公路通往宜春市,全长26公里,与浙赣线和320国道及105国道和沪瑞高速公路衔接,交通便利。 矿山现有员工1042人,主要负责人曾令挥。主产品为钽铌精矿、锂云母精矿和长石粉。 宜春钽铌矿有限公司露天矿山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水平分层横向采矿法,台阶高度10m。运输流程为汽车-溜井-平峒铁路运输-选矿厂。采选设计能力为日处理矿石量7000t。采场穿孔、铲装设备配套能力满足7000t/d的要求。 2021年3月23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0002011015220104264),矿山名称为宜春钽铌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为铌钽矿、锂云母、长石、白花岗石、高岭土,生产规模为231万t/a,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1年4月6日至2048年3月6日。 2022年6月28日,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了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FM安许证字[2006]M0137号,有效期:2021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15日。 宜春钽铌矿有限公司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24年3月15日到期,需延期换证。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宜春钽铌矿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赣安中心)对其宜春钽铌矿有限公司露天矿山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许玉才 |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许玉才 | ||
报告审核人: | 戴 磷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纪鹏、黄伯扬、方忠业、许玉才、管自强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技术专家: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许玉才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3年11月14日 | ||
评价报告: | |||
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1.经过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宜春钽铌矿在开采过程中主要存在坍塌(边坡滑落)、火药爆炸与爆破伤害、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与雷击、火灾、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高处坠落、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10类;有害因素主要有粉尘、噪声与振动、高(低)温等3类;自然危险及其它危险有害因素,共有13类。企业在开采活动过程中要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可有效降低危险、有害因素影响程度,防止事故的发生。 2.本项目生产场所不属于重大危险源申报的范围。 2)单元评价结果 (1)安全管理单元 宜春钽铌矿相关证照、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质(格)证、作业人员岗位操作证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安全管理单元采用安全检查表法评价,检查应得总分 100 分,实得分 95.0 分,得分率 95.0%,安全管理单元优良。 (2)露天采场单元 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露天采场进行分析评价,应得总分226分,实得分 219分,得分率 96.9%。露天采场单元良好。 (3)边坡管理单元 运用安全检查表法对边坡管理进行分析评价,应得总分40分,实得分40分,得分率100%,边坡管理单元良好。 (4)矿山供电单元 露天采场在破碎系统设置供电系统,有较完善的防雷接地保护装置,运用安全检查表分析评价,应得总分80分,实得分68分,得分率为 85%,供电单元能满足矿山要求。 (5)防排水单元 运用安全检查表法对防排水与防灭火单元进行分析评价,应得总分20 分,实得分17分,得分率 85%,防排水单元满足要求。 (6)运用安全检查表法对防排水与防灭火单元进行分析评价,应得总分14分,实得分14分,得分率 100%,防排水单元满足要求。 (7)通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单元共检查13项,均符合要求,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8)系统综合安全评价 本公司安全评价组现场工作结束时,对矿山存在的问题,已向被评价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该矿山针对本公司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及时进行了整改完善,能够预防和消除隐患,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 我们运用《非煤矿山(露天矿山)安全现状评价评分标准》对该矿山进行评价打分,其得分率为95%,评价认为该矿山属安全生产条件优良矿山,总体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3)评价结论 该矿山证照、资质齐全有效、主要生产及安全辅助系统安全可靠、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结论:宜春钽铌矿有限公司宜春钽铌矿露天开采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3年11月30日 |
左起:矿山安全管理人员、许玉才、管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