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武清金三角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
发布时间:2024-02-29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武清金三角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简 介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武清金三角加油站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下属加油站,该站座落于武清区王庆坨镇小三河曾村东。该加油站于2004年12月07日注册成立,《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222783308393G;《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为:油零售证书第04-(武)第1139号,有效期至2024年12月23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为:津危化经字[2005]000978号,有效期截止到2024年05月17日,许可经营范围为运输工具用乙醇汽油、柴油,经营方式为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有储存场所)。 站内设非承重式罐区,内置4具双层埋地油罐,包括2具30m3的乙醇汽油储罐(92#、95#各1具)、2具30m3的柴油储罐,储罐折合总容积为90m3;根据GB50156-2021第3.0.9款的规定,该站为三级加油站。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方忠业 |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方忠业、李彬、孙喆、罗沙浪、檀廷斌、谢寒梅 |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李彬、孙喆、罗沙浪、檀廷斌、谢寒梅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方忠业、李彬 | |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4.2;勘查现场及周边环境,查阅相关技术资料、现场调研,收集安全评价所需的有关资料。 | |
评价报告: | ||
评价结论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武清金三角加油站为成品油零售企业,属三级加油站; 2.加油站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并存在电气伤害、雷击危害、辆伤害、中毒与窒息等危险; 3.该加油站经营乙醇汽油、柴油采用的工艺成熟,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该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经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选定的3个范围的火灾爆炸事故危险程度为一般危险和稍有危险,其中一般危险,需要注意;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5.该加油站油储罐区为高度危险,对该危险加油站已采取了一系列安全对策措施,为安全生产提供了有效保障,符合GB50156-2021的要求; 6.该加油站与周边建构筑物距离、站内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平面布置及安全设施符合GB50156-2021的要求; 7.该加油站经安全检查表分析评价检查,检查有效项目数125项,合格项目数125项,合格率为100%。本次评价检查结果无安全隐患。 8.该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6.3条规定,该加油站不属于重大火灾隐患场所。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对该加油站进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该加油站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9.该加油站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满足安全管理需求。 综上所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武清金三角加油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 ||
现场照片
| ||
提交时间: | 2024年2月 29日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武清金三角加油站安全现状(终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