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评价

浏阳市彭城贸易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条件

发布时间:2024-03-10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浏阳市彭城贸易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浏阳市彭城贸易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条件安全现状评价

简介:

浏阳市彭城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3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81792395919A,住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集里街道庆泰路碧桂园商业街504栋203室,法定代表人:刘跃峰;2021年3月15日取得浏阳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浏)YHPF[2021]430181255,许可经营范围:烟花类[A、B、C、D]级、爆竹类[C]级,有效期至2024年3月14日;该企业烟花爆竹仓储设施场所原设在浏阳市枨冲镇青草社区(湖南华洋仓储运输有限公司托管),现改设位于浏阳市荷花办事处西环村窑棚组的浏阳市大富仓储有限公司托管,租赁其16号1.1级成品库和4号成品库用于储存烟花爆竹产品,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十五条“批发企业变更经营许可范围、储存仓库地址和仓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该企业此次变更仓库地址,本项目是在此背景下提出的,本项目是确定浏阳市彭城贸易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条件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王建新

技术负责人:

应宏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王建新 姚渊

报告审核人:

王海波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王建新 姚渊 朱俊 谢寒梅 曾华玉

注册安全工程师:

谢寒梅曾华玉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王建新 姚渊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24.03;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

评价报告

经过对浏阳市彭城贸易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条件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评价组确认:浏阳市彭城贸易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条件项目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过程、仓储内的设施、装置、安全防护措施和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制度、措施等,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现状评价总结论为:浏阳市彭城贸易有限公司具备经营(批发):组合烟花类(A、B、C、D级)、架子烟花类(B、C级)、礼花类(A、B级)、玩具类(C、D级)、吐珠类(A、B、C级)、升空类(A、B、C级)、旋转类(A、B、C、D级)、喷花类(A、B、C、D级)、爆竹类(C级)产品类别的安全条件

提交时间:

202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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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彭城贸易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条件现状(终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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