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赣闽矿业有限公司2号尾矿库
发布时间:2024-01-10
| 新余市赣闽矿业有限公司2号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名称: | 新余市赣闽矿业有限公司2号尾矿库 | ||
简介: | |||
新余市赣闽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成立于2010年12月21日,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0566274799R,法人代表黎根芽。公司住所:江西省新余市水西镇樟村,地理坐标为:东经 115°04′55″~115°05′58″,北纬 27°43′03″~27°43′37″,行政区划属新余市新余市水西镇管辖。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新余市赣闽矿业有限公司2号尾矿库位于矿区东北侧,2006年08月年由江西省冶金设计院进行方案设计,2007年12月投入运行。初期坝型为碾压式粘土坝,设计初期坝坝顶标高94.5m,坝基标高81.0m,坝高13.5m。设计最终尾矿堆积坝顶加高至104.5m时,总坝高23.5m,最大库容为93.49万m³,为五等库。 新余市赣闽矿业有限公司2号尾矿库于2010年、2013年、2016年、2020年进行了延期换证,该尾矿库现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赣)FM安许证字〔2013〕k1187号,有效期2020年9月9日至2023年9月8日。 根据《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全省非煤矿山停工停产及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主动申请停产的非煤矿山企业申请复产时,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已经过期的,由企业编制恢复生产期间的整改方案,并报县级安监部门备案,待其整改工程完工经所在地设区市安监局核查合格的,再向原颁证机关申请延期换证,在取得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能恢复生产。 受新余市赣闽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新余市赣闽矿业有限公司2号尾矿库的安全现状评价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2023年5月24日始,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组织评价专家组到现场考察和调研、复查,收集了相关的资料数据。通过对该库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危险程度分析,对该库的安全运行现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程的符合性和适应性进行了安全评价,提出了较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按照《安全评价通则》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许玉才 |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许玉才 |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黄伯扬、王纪鹏、方忠业、苏睿劼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技术专家: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许玉才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4年1月10日 | ||
评价报告: | |||
7安全评价结论 本次评价根据国家已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本着科学、公正、合法、自主的原则对新余市赣闽矿业有限公司2号尾矿库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及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对导致该尾矿库重大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该库未构成重大危险源,但应注重库区监测、预防及管理。 (2)经辨识、分析,新余市赣闽矿业有限公司2号尾矿库潜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坝坡滑坡(坝坡失稳),洪水漫顶,渗漏,排水、泄洪构筑物破坏,调洪库容不足,裂缝,淹溺,高处坠落,粉尘,库区山体滑坡、塌方和泥石流,触电、车辆伤害、物体打击,动植物危害等不良环境因素及其他因素造成的病害,其中坝坡失稳、排水构筑物破坏、淹溺、库区山体滑坡为本库主要危害因素,新余市赣闽矿业有限公司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应引起高度重视,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潜在的危险是可以得到控制的。 (3)新余市赣闽矿业有限公司2号尾矿库尾矿坝、排水排洪设施经稳定性分析和洪水复核,新余市赣闽矿业有限公司2号尾矿库尾矿坝坝体稳定、排水排洪设施泄洪能力满足设计要求,尾矿库运行工况正常。 (4)通过对新余市赣闽矿业有限公司2号尾矿库综合安全管理单元安全检查表分析评价,符合率为89.2%,能满足基本的安全生产活动,为正常库,新余市赣闽矿业有限公司2号尾矿库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技术保障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 (6)新余市赣闽矿业有限公司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中分析的危险、有害因素,积极落实所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规程要求进行改进、完善,全面推行并巩固安全生产标准化成果,提高尾矿库的本质安全程度,实现安全生产。 结论:新余市赣闽矿业有限公司2号尾矿库为正常库,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4年1月10日 |
附:评价人员与企业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合影
左起: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许玉才、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管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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