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评价

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宝山尾矿库

发布时间:2023-12-11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宝山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名称:

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宝山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

简介:


宝山尾矿库是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宝山采选车间的配套生产设施,1967年投入使用,后经几次扩容和清污分流工程改造,总库容达360m3,有效库容288m3。初期为山谷型,1994年以后山谷填平,演变成傍山型,为Ⅳ级库,库区汇水面积0.12km2

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江西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于20065月取得了原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09年、2012年、2015年、2017年、2020年进行了延期换证。现按照《关于做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宝山尾矿库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期满三年)延期手续。

受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宝山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20231079日、112930日,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组织评价专家组到现场考察和调研以及复查,收集了相关的资料数据。通过对尾矿库运营中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危险程度分析,对宝山尾矿库的生产安全现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程的符合性和适应性进行了安全评价,提出了较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按照《安全评价通则》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并按内审意见进行了修改。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的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职工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管自强

技术负责人:

管自强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许玉才

报告审核人:

戴磷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方忠业黄伯扬王纪鹏管自强

注册安全工程师:

管自强、戴磷、许玉才、黄伯扬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管自强、许玉才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31079日、112930组织评价专家组对该建设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勘查、收集资料。

评价报告


本次评价根据国家已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本着科学、公正、合法、自主的原则对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宝山尾矿库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及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对导致该尾矿库重大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宝山尾矿库暂不属于重大危险源,不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隐患,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仍应按规定要求进行申报登记、加强监管。

2)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宝山尾矿库运营期间存在滑坡(坝坡失稳);洪水漫顶;渗漏;排水、泄洪构筑物破坏;调洪库容不足;裂缝;淹溺;高处坠落;粉尘;库区山体滑坡、塌方和泥石流;放矿不当等11类危险、有害因素,其危险等级为Ⅱ-Ⅳ。采取相应的工程、管理措施,上述危险、有害因素均可控。

3)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措施落实较好。宝山尾矿库尾矿坝符合设计要求,坝体稳定性满足规范要求;排水构筑物符合设计要求,其排洪能力经复核,满足安全泄流要求。安全监测设施运行正常,尾矿库库区环境无不良地质现象。

4)经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安全检查表法评价得分率为91.90%,安全生产条件较好,生产活动有安全保障,属正常库。

5)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中分析的危险、有害因素,积极落实所提出的各项预防对策措施和建议,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规程要求进行完善,全面推动、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尾矿库的本质安全程度,实现安全生产。

结论: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宝山尾矿库属正常库,其安全设施现状和安全管理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提交时间:

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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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与矿山管理人员现场勘查照片

图中人员从左到右依次为管自强、肖达华、许玉才。

荡坪钨业宝山尾矿库现状评价报告(231211终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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