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奉新金欣化工有限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
发布时间:2023-12-03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省奉新金欣化工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 |
简 介: | |
江西省奉新金欣化工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4日注册成立,位于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工业园化工集中区内,注册资金2000万元,法人代表严美金,是一家主要从事三氯化磷、三氯氧磷及五氯化磷等生产销售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于2020年12月29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20】1109号,许可范围:三氯化磷(15kt/a)、三氯氧磷(10kt/a)、五氯化磷(6kt/a)、间苯胺(500t/a)、副产品盐酸(31%,600t/a)、硫酸(92.5%,300t/a),有效期为2020年12月29日至2023年12月28日。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的范围为15kt/a三氯化磷、10kt/a三氯氧磷、2862t/a五氯化磷、500t/a间苯胺及600t/a盐酸(副产)、300t/a硫酸(副产)生产装置及涉及的配套设施,企业自动化升级改造已完成并经验收。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该公司涉及的物料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黄磷、氯气、液氧(液化的)、盐酸、液碱、氮气(压缩的)、发烟硫酸、雷尼镍催化剂、氢气、甲醇、乙醛、柴油、三氯化磷、三氯氧磷、五氯化磷及浓硫酸等。该公司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氯气、氢气、甲醇、乙醛及三氯化磷,该公司涉及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有氧化工艺、氯化工艺及加氢工艺;该公司涉及的生产单元中101生产车间一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中201贮罐区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202液氯仓库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21]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第645号令修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第653号修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41号令发布,第79号令修订)、《江西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提高设备设施本质安全程度,江西省奉新金欣化工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称:赣安中心)对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波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波、朱世斌 |
报告审核人: | 王海波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冠、方忠业、谢寒梅、罗沙浪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冠、谢寒梅 |
技术专家: | 朱世斌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冠、王波、朱世斌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3.5勘察现场、搜集资料 |
评价报告: | |
评价结论 1、该公司2020年取得了江西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20】1109号)),许可范围:三氯化磷(15kt/a)、三氯氧磷(10kt/a)、五氧化磷(6kt/a)、间苯胺(500t/a)、副产品盐酸(31%,600t/a)、硫酸(92.5%,300t/a),有效期为2020年12月29日至2023年12月28日。 2、该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黄磷、氯气、液氧(液化的)、盐酸、液碱、氮气(压缩的)、发烟硫酸、雷尼镍催化剂、氢气、甲醇、乙醛、柴油、三氯化磷、三氯氧磷、五氯化磷及浓硫酸等。生产过程中涉及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淹溺、车辆伤害及坍塌等危险因素,涉及毒物、高温、噪声与振动等有害因素。 3、江西省奉新金欣化工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氯气、氢气、甲醇、乙醛及三氯化磷,涉及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有氧化工艺、氯化工艺及加氢工艺;涉及的生产单元中101生产车间一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中201贮罐区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202液氯仓库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 4、企业现有生产装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各类防雷建筑物、化工生产装置、设备,采取了防雷防静电措施;对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采取了防护和治理措施。 5、企业成立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制订了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应急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了考试合格资格证书;领导安全意识较强,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注重提高员工素质,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6、企业成立了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已备案,同时定期组织进行了消防及应急救援演练。 评价结论: 在充分考虑该公司潜在的火灾、爆炸等危险性,综合考虑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江西省奉新金欣化工有限公司针对在役装置存在的安全隐患项进行了整改。江西省奉新金欣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与设计图纸符合,安全生产设施投入使用,公司依据《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赣应急字[2021]190号的要求进行自动化的设计及安装,并已进行验收。该公司有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 综上所述,江西省奉新金欣化工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的安全风险属可接受范围,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3.12.3 |
5、奉新金欣化工有限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现状(终稿已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