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动力厂8万m³煤气柜、5万m³煤气柜装置
发布时间:2024-03-30
项目名称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动力厂8万m³煤气柜、5万m³煤气柜装置(现状) | |
简 介 |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是辽宁方大集团下属企业,是一家集烧结、炼铁、炼钢、轧材生产工艺于一体,具有年产钢550万吨能力的钢铁联合企业。公司主要装备有:238m2烧结机一台、180m2烧结机两台;1780m³高炉两座、1080m³高炉一座、450m³高炉一座;120吨转炉两座、60吨转炉两座;连铸机5套;普棒、高棒、高线、中厚板轧制线、优钢线各一条;8万m3煤气柜、5万m3煤气柜各一座;大型码头6座;主要产品有:螺纹钢筋、高速线材、小型材、中厚板材。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现有人员5945人,其中管理及技术人员844人,生产及辅助生产5101人。该公司组织机构为公司、分厂、车间、班组四级。公司成立有安全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任主任,主持全面工作的副厂长和协管安全副厂长任副主任,各主管专业副厂长、安环部部长、副部长、各科室(车间)第一负责人任委员。安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由安环部部长任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人员任办公室成员。公司设置有安环部,负责管理公司安全生产事项。公司安环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0人。2013年9月,公司分别通过了烧结、炼铁、炼钢、轧钢、煤气五个单元冶金安全标准化二级达标验收,2022年5月份通过达标复评。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转炉冶炼过程中产生大量转炉煤气,这些煤气回收后可作为优质燃料使用。但由于转炉煤气的发生是间断的,而煤气用户使用要求连续、稳定,并且转炉煤气经烟气净化系统净化后含尘量≤100mg/Nm³左右进入煤气柜储存,除锅炉处其它用户都不能直接使用,需经电除尘器进一步净化使其含尘量降至10mg/Nm³以下,然后通过转炉煤气加压机升压后并入煤气管网送用户使用。因此,为调节转炉煤气的供需平衡,确保供用户的煤气质量和使用压力要求,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在厂区内设置了转炉煤气回收站,站内设有转炉煤气柜、转炉煤气电除尘器以及转炉煤气加压站。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现有转炉煤气回收站两座,分别为新区煤气回收站、老区煤气回收站;其中新区煤气回收站设置有8万m³煤气柜装置,老区煤气回收站5万m³煤气柜装置。九江钢铁公司下设炼铁厂、炼钢厂、轧钢厂、动力厂等生产单元,转炉煤气回收站是动力厂的生产单位之一,8万m³煤气柜、5万m³煤气柜装置均属于动力厂的运行车间。新区煤气回收站8万m³煤气柜装置储存单元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老区煤气回收站5万m³煤气柜装置储存单元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现有的两座转炉煤气回收站是该公司“以新代旧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工程”、“年产200万吨钢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及配套制氧机工程”项目的配套设施。其中,新区煤气回收站8万m³煤气柜装置项目于2010年12月24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西九江钢厂有限公司以新代旧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工程安全设施专项验收批复》(赣安监三验批[2010]12号),老区煤气回收站5万m³煤气柜装置项目于2013年4月3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钢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及配套制氧机工程安全设施验收意见》(赣安验备三字[2013]4号)。 根据《九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涉危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九应急工贸字〔2020〕4号)涉危工贸企业开展安全评价的要求,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其动力厂8万m³煤气柜、5万m³煤气柜装置(简称“该装置”)的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冠 |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冠、黄伯扬 | |
报告审核人: | 王波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许玉才、谢寒梅、罗沙浪 | |
技术专家: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冠、王波、黄伯扬 | |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 报告完成时间:2023年3月28日 主要任务: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评价报告: | ||
7.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2022年调整),该公司动力厂8万m³煤气柜、5万m³煤气柜装置涉及的转炉煤气、氮气属于危险化学品。 该公司动力厂8万m³煤气柜、5万m³煤气柜装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转炉煤气中的一氧化碳属于高毒物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该公司新、老区煤气回收站为转炉煤气的储存和输配系统,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该公司新、老区煤气回收站生产过程中的危险主要有中毒和窒息,火灾、爆炸,容器爆炸、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等,有害因素主要有有毒物质、噪声、高温等。 该公司新、老区煤气回收站主要工艺设备为橡胶膜密封型煤气柜、加压机、除尘风机、电除尘器、放散塔等,存在中毒和窒息,火灾、爆炸,容器爆炸、触电、机械伤害等危险因素。 该装置自然条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高温、低温,雷击、潮湿空气及雨水、大风、冰冻等。 该公司新区煤气回收站8万m³煤气柜装置储存单元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老区煤气回收站5万m³煤气柜装置储存单元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 7.2评价单元定性、定量评价结果 该公司新、老区煤气回收站和柜址选择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工业企业干式煤气柜安全技术规范》GB51066-2014等有关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煤气柜与外部设施防火间距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 该公司新、老区煤气回收站总平面布置符合《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603-2010、《钢铁企业煤气储存和输配系统设计规范》GB51128-2015、《工业企业干式煤气柜安全技术规范》GB51066-2014等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站内主要建筑物的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符合《建筑防火设计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新、老区煤气回收站内原有的主要建(构)筑物之间防火间距符合《工业企业干式煤气柜安全技术规范》GB5106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和《钢铁企业煤气储存和输配系统设计规范》GB51128-2015的有关规定。对现场勘查发现的不符合项,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企业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整改情况见整改回复。 该公司新、老区煤气回收站生产工艺、设备、设施总体符合《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工业企业干式煤气柜安全技术规范》GB51066-2014、《钢铁企业煤气储存和输配系统设计规范》GB51128-2015等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特种设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2013]4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建议企业根据GBZ 2.1-2019的规定设定一氧化碳监测一、二级报警值。 该公司新、老区煤气回收站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总体符合《工业企业干式煤气柜安全技术规范》《钢铁企业煤气储存和输配系统设计规范》《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等有关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 该公司新、老区煤气回收站的安全管理总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该装置涉及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一氧化碳)的安全措施和处置原则基本符合要求。 该装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措施基本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3035-2010)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罐区 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3036-2010)的相关要求,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基本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该装置煤气安全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 该装置不涉及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利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院出版的《CASSTQRA重大危险源区域定量风险评价与管理》软件计算出该装置的个人风险、社会风险和事故后果结果,得出该装置个人风险等值线未出现(没有要求的等值线),没有社会风险,发生泄漏事故的后果可以小到忽略。 煤气回收站内主要作业场所涉及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在选定的4个子单元中,均为“可能危险”和“稍有危险”范围,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7.3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动力厂8万m³煤气柜、5万m³煤气柜装置安全生产设施投用,相关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生产风险属可接受范围,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 ||
提交时间: | 2024年3月30日 | |
现场影像: |
从左往右依次为赣安中心黄伯扬、王冠、王波,九钢新区煤气回收站工作人员。
从左往右依次为赣安中心黄伯扬、王波、王冠,九钢老区煤气回收站工作人员。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动力厂8万m³煤气柜、5万m³煤气柜装置安全现状评价(终稿已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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