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供应站危险化学品经营(一期)
发布时间:2021-10-25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供应站 |
项目名称: | 危险化学品经营(一期)安全现状评价 |
简 介: | |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供应站成立于2007年,景德镇机场油库位于航站楼东侧461m处,机场路东侧,占地面积21899.1m2,约32.85亩。库内建有2座80m3的卧式油罐、装卸装置、1座6m3隔油池、埋地污油罐(闲置)、生产值班用房、3辆飞机加油车,属于五级油库。该公司于2018年11月06日取得景德镇市安全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11月05日。许可范围:航空煤油,证号:赣景危化经字【2018】000042号。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供应站隶属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是从事航空煤油储存经营的单位,主要经营航空煤油,负责景德镇机场的航油保障业务。该油库一期最大储存能力为160m3,属于五级油库。该油库三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该油库目前二期项目(已经过竣工验收)在现有油库土地范围内进行景德镇机场油库扩建设计,新增3座150m3地上卧式油罐。该油库一期储罐已停用,储存经营功能依托二期储罐可保证正常运行。 企业通过了三级标准化评审(景AQB WH Ⅲ 2018 00001),该证现已过期(有效期至2021年10月),新证正在办理中。 景德镇供应站的安全管理主要依托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并且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供应站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吴旭东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为汤景彤、方添武,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业务部,明确业务部为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该油库设有安全管理人员2人,具有相关安全工作经验。该公司建立了安全管理网络,制定了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编制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供应站现有干部员工7人,有2人持有飞机加油中级岗位资质,3人有风机加油初级岗位资质,2人有计量初级岗位资质。 该油库于2006年取得了浮梁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证件编号浮国用(2006)第507号;证书见附件。 厂区于2005年进行消防验收并取得相关批文,(《关于同意中国航油景德镇供应站泵房、油罐消防设计的验收的意见(补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景公消验字[2007]第46号,2007年9月26日)详见附件。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海波 |
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海波 |
报告审核人: | 王波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冠、黎余平、占伟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马程、王冠、占伟 |
技术专家: | 李家伟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黎余平、王海波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1.8;主要任务:安全条件评价 |
评价报告: | |
1.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该油库危险化学品经营装置中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触电、车辆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淹溺、毒物、低温、高温、噪声与振动等。其中,火灾、爆炸为主要危险因素,毒物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2.安全生产条件 1)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供应站位于景德镇市浮梁县洪源镇罗家村,该油库油罐距离最近的民房为64m,周边环境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等的要求。周围环境无其他不利影响,交通运输便利,当地自然条件温和,场地地震烈度为6度,油库建构筑物按不小于6度进行抗震设防。 2)该油库采用的工艺、设备、建构筑物、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该油库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航空煤油。 4)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该油库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5)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油库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6)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年版),该油库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7)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可知,该油库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8)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该油库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部分第四类监控化学品名录(2019版)索引》,该油库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10)根据《高毒物品目录》,该油库不涉及高毒物品。 11)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该油库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13)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该油库各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14)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供应站依法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5)在评价过程中,通过对库址与周边环境单元、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单元、工艺装置单元、重大危险源单元等7个评价单元进行检查,在现场检查中共发现了10项安全隐患项,我们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供应站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16)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原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安监管管二[2003]38号文)中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2020年)的通知》(应急〔2020〕84号)对该油库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为: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供应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装置符合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要求。 3.评价结论 在充分考虑该油库潜在的火灾、爆炸等危险性,综合考虑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供应站(一期)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项进行了整改。该油库一期罐组已停用,但依托已经过竣工验收的二期罐组仍具备收发油的功能,配套的公用、辅助设施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供应站(一期)危险化学品经营装置安全风险属可接受范围,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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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