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双福气体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6-01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铅山县双福气体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铅山县双福气体有限公司 安全现状评价 |
简 介: | |
铅山县双福气体经销点是一家从事危险化学品零售经营的私营企业,主要经营氧气、乙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等,位于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汭口村张家。企业于2016年08月12日在铅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并办理了营业执照。2023年05月11日办理了营业执照换发,换发后企业名称为铅山县双福气体有限公司,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1124MA7HUEBC5M,经营者为朱瑞胜,经营场所为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汭口村陈家路口,经营范围为氧气、乙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郑 强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郑强 |
报告审核人: | 王冠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戴磷、郑强、谢寒梅、曾华玉、王波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书杰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戴磷、郑强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4.5.30-2024.6.30;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 |
评价报告: | |
评价结论: 1、铅山县双福气体有限公司是危险化学品零售经营单位,主要经营产品有医用氧气、工业氧气、乙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 2、铅山县双福气体有限公司经营产品中医用氧气、工业氧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属于不燃气体,乙炔属于易燃气体,氧气还属于助燃气体。产品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铅山县双福气体有限公司经营商店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4、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现场检查表》及《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检查的结果,铅山县双福气体有限公司符合安全经营要求。 5、铅山县双福气体有限公司经营场所的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6、铅山县双福气体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已建立,满足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需要。 7、根据综合安全评价,铅山县双福气体有限公司平面布置、运输、建筑物、消防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符合安全经营要求。 综上所述,铅山县双福气体有限公司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的要求,满足安全经营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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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4.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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