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新兴加油站
发布时间:2024-07-30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赣州市南康区新兴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
简介: | |
赣州市南康区新兴加油站成立于2015年11月11日,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龙岭镇金塘村,投资人为廖昌瑶,主要经营范围为汽油、柴油零售。2021年09月25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赣康安经(甲)字〔2021〕000011号),有效期至2024年9月24日。2024年7月19日经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设计修改通知单,原设计汽油隔仓罐V10101的98#汽油变更为92#汽油,原设计的98#汽油枪变更为92#汽油枪,详见附件《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设计修改通知单》。 该加油站内设有4个油罐,2台50m3的0#柴油罐,1台50m3的92#汽油罐,1台50m3的95#、92#汽油隔仓罐,折算后油罐总容积为150m3(柴油容积折半计入),按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9加油站的等级划分的规定中对加油站等级的划分,该加油站经营规模为二级加油站。加油区设有4台双枪加油机。其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赣州市南康区新兴加油站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主要物料为92#汽油、95#汽油和0#柴油,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2022年第8号)规定,汽油、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11]95号文件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规定,汽油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根据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3号《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规定,汽油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3号令,[2021]第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5号,2015年79号令修改)的规定和原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别下发的《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所有经营成品油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后须申请延期换证,必须经过安全评价,换发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营业。”该加油站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于2024年9月24日到期,应在完成安全评价后方可申请换发新证。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郑 强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郑强 |
报告审核人: | 戴 磷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郑 强、林大建、钟 搏、谢寒梅、黄香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郑强、钟搏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4年7月13日收集资料、现场勘察 |
评价报告: | |
评价对象:赣州市南康区新兴加油站 评价范围:该项目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包括站房、罩棚、油罐区、加油岛、卸油点等)、工艺流程、经营、储存场所、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等方面。 评价结论: 赣州市南康区新兴加油站选址合理,加油机、储油罐等设备由专业厂家生产,工艺流程合理,工艺布置得当,各建筑物距站内外有关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标准要求。站房、罩棚等站内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及防雷接地设施符合标准要求。配电线路整齐,设施符合标准,管理人员有一定的安全管理经验。安全制度较完善、安全组织健全、油站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到位,该站可满足安全经营的要求。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年7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六条的规定,赣州市南康区新兴加油站具备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条件,其安全现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 |
提交时间: | 2024年7月30日 |
现场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