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4号(中和渣)尾矿库
发布时间:2024-09-13
| 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4号(中和渣)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名称: | 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4号(中和渣)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简介: | |||
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是一座采用生物氧化工艺的湿法黄金冶炼厂。 4号(中和渣)尾矿库为一次性筑坝、山谷型四等库,总坝高33m,总库容247.9万m3,有效库容185.9万m3,汇水面积0.42km2,采用框架式排水井+排水隧洞排洪排水。 2015年12月,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取得了由原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4号(中和渣)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赣)FM安许证字〔2015〕M1691号,其后进行了延期换证。现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江西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关于做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赣安监管一字[2008]83号)的有关要求,4号(中和渣)尾矿库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期满三年)延期手续。 受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4号(中和渣)尾矿库的安全现状评价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2024年5月24日、7月10日组织评价专家组到现场检查和调研、复查,收集了相关的资料数据。通过对该库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危险程度分析,对该库的安全运行现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程的符合性和适应性进行了安全评价,提出了较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按照《安全评价通则》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了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许玉才 |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许玉才 |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郑强、黄伯扬、王纪鹏、管自强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管自强、戴磷、许玉才、黄伯扬、郑强 | ||
技术专家: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管自强、黄伯扬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4年5月24日、7月10日组织评价专家组到现场检查和调研、复查,收集了相关的资料数据。 | ||
评价报告: | |||
(1)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4号(中和渣)尾矿库未构成重大危险源、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但仍应注重尾矿坝和排水构筑物监测、安全管理。 (2)经辨识、分析,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4号(中和渣)尾矿库潜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滑坡(坝坡失稳),洪水漫顶,渗漏,排水、泄洪构筑物破坏,调洪库容不足,裂缝,淹溺,高处坠落,库区山体滑坡、塌方和泥石流,不良环境因素及其他因素造成的病害等,其危险等级为Ⅱ~Ⅳ。其中滑坡、排洪构筑物破坏可能酿成重大事故,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应当加以重点防范。对其他的危险有害因素,虽不大可能引起重大事故,但若发生也会给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带来损失,仍须采取措施、加强防范、避免事故的发生。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潜在的危险是可以得到控制的。 (3)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4号(中和渣)尾矿库尾矿坝、排水构筑物、安全监测设施符合设计要求,经尾矿坝稳定性分析和尾矿库调洪演算,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4号(中和渣)尾矿库尾矿坝坝体稳定、排水构筑物泄洪能力满足设计要求,尾矿库运行工况正常。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持续改进现有尾矿库安全管理模式,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4号(中和渣)尾矿库尾矿坝仍能安全稳定,排水构筑物泄洪能力仍能满足设计要求。 (4)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4号(中和渣)尾矿库周边环境、安全状况良好,相互间暂无不良影响。 (5)通过对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4号(中和渣)尾矿库各单元安全检查表分析评价,综合得分率为89.29%,安全生产条件一般,能满足基本的安全生产活动,为正常库,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4号(中和渣)尾矿库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技术保障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 (6)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中分析的危险、有害因素,积极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规程要求进行改进、完善,全面推行并巩固安全生产标准化成果,提高尾矿库的本质安全程度,实现安全生产。 结论: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4号(中和渣)尾矿库为正常库,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4年9月13日 |
0320(已排)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4号(中和渣)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20240913(终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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