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江西吉安县安塘加油站
发布时间:2024-10-12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 江西吉安县安塘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
简 介: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江西吉安县安塘加油站是从事成品油经营的企业,主要经营汽油,柴油。加油站地处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安塘乡吉永公路永官公路岔路口。加油站设4个埋地双层卧式储罐,其中,容量为30m3的92#汽油储罐2个,容量为30m3的0#柴油储罐2个。储罐总容量为120m3,按柴油储罐折半计算,折算总容量为90m3,为三级加油站。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郑 强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郑 强 |
报告审核人: | 戴 磷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郑强、王冠、曾华玉、王波、谢寒梅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戴磷、郑强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4.5.28-2024.10.12;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 |
评价报告: | |
评价结论: 一、符合性评价的综合结果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评价组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对该加油站的安全现状进行了全面评价。评价情况如下: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县安塘加油站为成品油零售三级站,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车辆伤害等。该加油站涉及的汽油、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版)内危险化学品,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该站不涉及监控化学品,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不涉及高毒、剧毒化学品。该加油站经营储存的汽油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过程中采用的设备及工艺不属于淘汰落后设备及工艺、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储存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2)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在选定的4个单元中均出现可能危险或稍有危险作业环境,属“一般危险,需要注意”范围。 3)通过危险度评价,该站油罐区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属于低度危险。 4)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安委〔2016〕7号),该站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零售业”中的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主要安全风险为“爆炸、火灾、中毒、腐蚀”。该加油站的埋地油罐内部、人孔井、隔油池、化粪池、水封井构成受限空间,进入上述区域作业属于有限空间作业。 5)评价组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判定:该加油站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该加油站站址和平面布置符合规范要求,建筑结构、消防方面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7)该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齐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较好,可以满足在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需要。 二、评价结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县安塘加油站选址合理,加油机、储油罐等设备由专业厂家生产,工艺成熟可靠,各建筑物距站内外有关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标准要求。站房、罩棚等站内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及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符合标准要求。配电线路整齐,设施符合标准,管理人员有一定的安全管理经验。安全制度较完善、安全组织健全、加油站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到位,其经营风险可接受,符合安全经营条件要求。 | |
提交时间: | 2024.10.1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吉安安塘加油站现状评价报告(终稿已排).pdf
下一篇:
姚安县飞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