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永平镇余家垅铅锌矿尾矿库闭库前
发布时间:2024-09-23
| 铅山县永平镇余家垅铅锌矿尾矿库闭库前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名称: | 铅山县永平镇余家垅铅锌矿尾矿库闭库工程 | ||
简介: | |||
铅山县鹅湖乡余家垅铅锌矿,成立于2006年,位于江西省上饶市,是一家以从事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为主的企业。 铅山县永平镇余家垅铅锌矿尾矿库,原名铅山县鹅湖乡余家垅铅锌矿尾矿库,分为二期建设,一期拦挡坝顶高程为120.0m,坝高10.6m,对应总库容6.62×104m3,为五等库,二期拦挡坝加高至126.0m,坝高16.6m,对应总库容18.3×104m3,为五等库,采用砖砌沟渠+预制涵管+排水斜槽+连接井+排洪隧洞的排洪形式。 因铅山县鹅湖乡余家垅铅锌矿停产已关闭,无力承担铅山县永平镇余家垅铅锌矿尾矿库后期闭库治理工作,该尾矿库实际上成了无主尾矿库。根据《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江西省尾矿库销号管理办法》、《尾矿设施设计规范》、《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标准规范,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以及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必须在1年内完成闭库治理并销号。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许玉才 |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许玉才 |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黄伯扬、王纪鹏、郑强、许玉才、管自强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技术专家: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管自强、许玉才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4年9月5日 | ||
评价报告: | |||
本次评价根据国家已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本着科学、公正、合法、自主的原则对铅山县永平镇余家垅铅锌矿尾矿库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及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对导致该尾矿库重大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铅山县永平镇余家垅铅锌矿尾矿库不属于重大危险源,可能存在:滑坡(坝坡失稳),渗漏,排水、泄洪构筑物破坏,裂缝,淹溺,高处坠落,库区山体滑坡、塌方和泥石流,不良环境因素及其他因素造成的病害。其中山体滑坡、库区山体滑坡、塌方和泥石流会引发重大安全事故,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环境污染,属于重大危险有害因素,虽然发生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应引起高度重视。 2.铅山县永平镇余家垅铅锌矿尾矿库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彻底整治。 3.铅山县永平镇余家垅铅锌矿尾矿库尾矿坝不符合设计要求,且经稳定性分析,在不同运行条件下均不满足规范要求,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建议采取稳固坝体的工程处理措施,并对尾矿沉积滩滩面进行覆土植被筑沟治理。 4.现状排洪水系统结构形式与设计不符,也未进行结构质量检测,工程质量无保障,建议闭库时新建一条溢洪道,并对现有排洪排水系统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封堵。 5.经现场检查,铅山县永平镇余家垅铅锌矿尾矿库设有安全监测设施,基本符合规程规范要求。后续闭库是否需要设置安全监测设施,由设计单位与尾矿库管理单位商定。 7.经现场检查,铅山县永平镇余家垅铅锌矿尾矿库尾矿坝上和尾矿库区内无与尾矿库运行无关的建、构筑物。尾矿坝上和对尾矿库产生安全影响的区域无乱来、滥挖和非法爆破等违规作业;该尾矿库周边山体稳定,无滑动、坍塌等影响尾矿库安全情况。库区环境安全状况良好,库区环境单元符合安全要求。 结论:铅山县永平镇余家垅铅锌矿尾矿库已停用多年,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按规定,应尽快完成铅山县永平镇余家垅铅锌矿尾矿库所有闭库程序,闭库设计应按正常运行标准进行闭库整治设计,确保尾矿库防洪能力和尾矿坝稳定性满足规程要求,维持尾矿库闭库后长期安全稳定。 | |||
提交时间: | 2024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