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直坑山矿业有限公司芳源萤石石英矿
发布时间:2024-12-10
| 金溪县直坑山矿业有限公司芳源萤石石英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名称: | 金溪县直坑山矿业有限公司芳源萤石石英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简介: | |||
金溪县直坑山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03月22日,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和金溪县直坑山矿业有限公司芳源萤石石英矿(以下简称“芳源萤石石英矿”)采矿权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10277723579150,有效期至长期,经营范围:萤石、石英矿露天开采、地下开采、生产、加工、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兼营:运输本公司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非(除许可业务外,可自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芳源萤石石英矿”(原名:金溪县秀谷镇芳源石英萤石矿)于2004年进行开采,当时开采矿种为石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并于2008年结束露天开采。 2012年2月,金溪县直坑山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冶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金溪县直坑山矿业有限公司秀谷镇芳源石英萤石矿深部开采工程初步设计》,并由赣安监非煤项目设审[2012]027号文通过了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设计采用平硐+斜井开拓,设计生产能力为5万吨/年,抽出式机械通风,采矿方法为浅孔留矿法,设计开采范围内共分+279m、+245m两个中段。2012年11月,江西省冶金设计院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并报省局备案,变更后原首采中段由+279m中段变更为+328m中段,原回风巷道由+328m中段变更为+368m中段。 2014年,“芳源萤石石英矿”开展扩大矿区资源储量工作,并于2017年8月11日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 C3610002010086230073244;经济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萤石、玻璃用脉石英;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3.5万吨/年;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 矿区面积:0.6699km2;开采深度:+430m至+130m标高,有效期至2022年2月11日。 2018年金溪县直坑山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冶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金溪县直坑山矿业有限公司金溪县秀谷镇芳源石英萤石矿地下开采深部延深工程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步设计》)及《金溪县直坑山矿业有限公司金溪县秀谷镇芳源石英萤石矿地下开采深部延深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2018年3月29日,原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审查,并于2018年6月20日下达了《关于金溪县直坑山矿业有限公司金溪县秀谷镇芳源石英萤石矿地下开采深部延深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赣安监非煤项目设审〔2018〕17号)。 《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采用斜井+盲斜井联合开拓,开采范围为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的V1萤石矿体,开采标高为+245m~+130m,共设有+245m、+210m、+170m、+130m等4个中段,其中+245m中段为回风中段,+210中段为首采中段,采用浅孔留矿法采矿,抽出式机械通风,+210m、+130m分段接力排水,设计生产规模为3.5万t/a,服务年限为3.7a。 矿山深部延深工程分期建设,其中+245m~+170m矿体开采为前期工程,共布置+245m、+210m、+170m三个中段;+170m~+130m矿体开采为后期工程,共布置+130m一个中段。 金溪县直坑山矿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组织专家对前期工程进行了验收并获得通过,并于2018年12月11日取得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为(赣)FM安许证字[2006]M0936号,许可范围为V1萤石矿体5万吨/年,斜井+盲斜井联合开拓,+210m、+170m两个中段地下开采,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0日。 金溪县直坑山矿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16日组织专家对后期工程进行了验收并通过,并取得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为(赣)FM安许证字[2006]M0936号,许可范围为V1萤石矿体5万吨/年,斜井+盲斜井联合开拓,+210m、+170m、+130m三个中段地下开采,有效期自2021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3日。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江西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金溪县直坑山矿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对“芳源萤石石英矿”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并于2024年10月31日在网上进行了安全生产那许可证延期换证申报。2024年11月12日金溪县直坑山矿业有限公司取得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为(赣)FM安许证字[2006]M0936号,许可范围为V1萤石矿体5万吨/年,平硐+盲斜井联合开拓,+210m、+170m、+130m三个中段地下开采,有效期自2024年12月24日至2027年12月23日。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评价组于2024年9月30日前往“芳源萤石石英矿”进行调研,收集有关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资料,对矿山生产运行过程中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实际情况和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定性、定量地分析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对其安全生产现状况作出客观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纪鹏 |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纪鹏 |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黄伯扬、许玉才、郑强、管自强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纪鹏、许玉才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4年9月组织评价专家组对该建设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勘查 | ||
评价报告: | |||
1.“芳源萤石石英矿”地面炸药库不构成重大危险。 2.“芳源萤石石英矿”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3.“芳源萤石石英矿”开采过程中主要存在:炸药爆炸、爆破伤害、冒顶片帮、透水、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火灾、触电、车辆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容器爆炸、淹溺、斜井跑车事故、“猴车”事故以及工业场地边坡坍塌、滑坡和其它坍塌共16类危险因素;粉尘、噪声与振动等2类有害因素;雷击危险,地震危险,不良地质危险,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危险4类自然危险因素;其它危险有害因素;共有22类危险、有害因素。 通过对各单元安全检查表分析评价,“芳源萤石石英矿”相关证照合法有效,主要生产系统和辅助生产系统安全设施可靠及安全管理规范;经重大隐患判定,矿山不存在重大隐患。本报告对综合管理单元、开采综合单元、爆破单元、通风防尘单元、电气安全单元、提升运输单元、防排水单元、供水消防单元、供气单元、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单元共188项内容进行符合性评价,其中无关项28项,不符合项有21项,合格项139项,合格项占检查项总数的86.3%。根据表4-1可知,“芳源萤石石英矿”综合得分率为86.9%,属于B类矿山,即安全生产条件一般,能满足安全生产活动。 综上所述,金溪县直坑山矿业有限公司芳源萤石石英矿照安全设施设计组织生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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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
许玉才(评价人员)、李宗元(生产副矿长)、王纪鹏(评价人员)
0482(已排)金溪县直坑山矿业有限公司芳源萤石石英矿地下开采评价报告 (终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