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评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逸仙园加油站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12-25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逸仙园加油站安全评价报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逸仙园加油站坐落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逸仙科学工业园翠微道2号

该加油站站内设承重式罐区,内置5FF双层埋地储罐,包括430m3的乙醇汽油储罐(2具92#95#98#各1具)和130m3的柴油储罐,油罐总容量折合汽油135m3根据GB50156-20213.0.9款的规定,该站级加油站罩棚下设8座加油岛和12台加油机,该加油站设次油气回收系统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孙喆

技术负责人:

周红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孙喆、李彬、檀廷斌、曾华玉、谢寒梅

报告审核人:

戴磷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孙喆、李彬、檀廷斌、曾华玉、谢寒梅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孙喆李彬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4.12;勘查现场及周边环境,查阅相关技术资料、现场调研,收集安全现状评价所需的有关资料。

评价报告:

评价结论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逸仙园加油站为成品油零售企业,属二级加油站;

2.加油站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并存在电气伤害雷击危害、辆伤害、中毒与窒息等危

3.该加油站经营乙醇汽油、柴油采用的工艺成熟,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该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经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选定的3个范围的火灾爆炸事故危险程度为一般危险和稍有危险,其中一般危险,需要注意;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5.该加油站油储罐区为度危险,对该危险加油站已采取了一系列安全对策措施,为安全生产提供了有效保障,符合GB50156-2021的要求;

6.该加油站与周边建构筑物距离、站内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平面布置及安全设施符合GB50156-2021的要求

7.加油站经安全检查表分析评价检查检查有效项目数128项,合格项目数128项,合格率为100%本次评价检查结果无安全隐患

8.该加油站为二级加油站,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6.3条规定,该加油站不属于重大火灾隐患场所。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该加油站进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该加油站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9.该加油站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满足安全管理需求

综上所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逸仙园加油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照片

 

 

提交时间:

 202412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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