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飞尚林产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200吨松香1191.9吨松节油生产装置
发布时间:2025-02-20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安福县飞尚林产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产4200吨松香1191.9吨松节油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简介: | |
安福县飞尚林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11日,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工业园区,占地面积21845.46m2。注册资金:35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国平,为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森林资源综合利用;松脂、松香、松节油加工与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11月8日止);化工产品销售(危险化学品物品除外);化工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生物能源技术开发与应用、咨询服务;松脂仓储;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福县飞尚林产有限责任公司上次取得全生产许可证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许可证证编号为:(赣)WH安许证字[2009]0544号,许可范围:松香(4200t/a)、松节油(1191.9t/a)。许可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3日。 因江西安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对园区满园扩园项目闲置(低产)厂房和闲置(低效)土地进行调整,于2023年3月29日江西安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安福县飞尚林产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安福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满园扩园项目闲置(低产)厂房和闲置(低效)土地征收协议”。由于政府征收土地,该公司的办公区域等被征收,该公司对建构筑物及总平面布置图进行调整,于2024年11月委托河北英科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安福县飞尚林产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200吨松香异地改建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并于2024年11月6日聘请专家进行评审,本次变更产品的产能不增加,原辅料未发生变化,主工艺流程不变。具体变更设计内容如下:1、总图部分:(1)原202成品仓库、203公用工程间、401办公楼、402门卫一、403门卫二、406食堂需拆除。(2)原405闲置房拆除;102闲置车间南部拆除102.5米,改造成102丙类仓库。(3)西南角新增一个出入口。(4)新增306初期雨水池、新增402门卫、407辅助房。(5)原404闲置房改造为404发配电间。(6)201松节油罐之间合适位置新增鹤位。2、工艺部分: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因此安福县飞尚林产有限责任公司对在役生产装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整,对车间部分设备规格进行了优化,增加了自动化控制。201松节油罐储罐区增加鹤管。 安福县飞尚林产有限责任公司涉及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修订版)中危险化学品有:生松香(松脂)、松节油、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柴油(发电机使用),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101生产车间生产单元、201A松节油罐储存单元、201B松节油罐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安福县飞尚林产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在役生产装置为年产4200吨松香生产线及其配套公用、辅助设施。主要产品有4200t/a松香、1191.9t/a松节油。 安福县飞尚林产有限责任公司的自动化提升工作,企业于2024年11月28日出具承诺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动化提升工作。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受安福县飞尚林产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状安全评价工作,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改)的要求,与安福县飞尚林产有限责任公司协商确定了评价范围。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127号《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的要求,中心组织评价组,对安福县飞尚林产有限责任公司的周边情况、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及相关证照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评价报告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布《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要求进行编制。 在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过程中,得到了安福县飞尚林产有限责任公司的大力协助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谢寒梅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谢寒梅 |
报告审核人: | 檀廷斌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冠、王波、黄香港、曾华玉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黄香港、王冠、曾华玉、王波、谢寒梅、周红波、檀廷斌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谢寒梅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4.7;主要任务:安全现状 |
评价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1、安福县飞尚林产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火灾、爆炸、物理爆炸、中毒、窒息、化学灼伤、热灼伤、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物体打击、淹溺、粉尘、噪声、高温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物理爆炸和中毒。 2、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的物质是生松香(松脂)、松节油。 3、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修订版):该公司不涉及剧毒品。 4、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及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该公司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化学品。 5、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该公司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6、根据《监控化学品目录》:该公司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7、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该公司不涉及高毒物品。 8、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该项目不涉及特别监控危险化学品。 9、安福县飞尚林产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危险工艺。 10、该企业风险级别为III级,属于中度危险区域,需要控制并整改(黄色区域)。 安福县飞尚林产有限责任公司针对现场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并对存在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现已整改完毕;安福县飞尚林产有限责任公司现场设备设施与设计图纸符合;PLC控制系统与设施设计一致,且满足工艺生产的需求;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取证,且满足相应的学历、专业要求;安全生产设施投用,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风险属可接受范围,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5年2月 |
备注:业主,谢寒梅,业主 业主、王波
0484(已排)安福县飞尚林产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200吨松香1191.9吨松节油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终稿)_2025020516421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