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t吡拉西坦在役装置
发布时间:2025-04-10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产2000t吡拉西坦在役装置安全现状评价 |
简 介: | |
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原名为景德镇市开门子药用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04月1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0158810329D,注册资本:叁亿贰仟万元整,属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郝丽芳,厂区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环保路西侧(原景德镇市规划的化工集中区,于2023年9月28日认定为化工重点监测点),占地面积94775.3m2。 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4月29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赣)WH安许证字[2019]1041号,有效期为2022年5月5日至2025年5月4日,许可范围为吡拉西坦(2kt/a)、甲醇(2.8kt/a)、氨水(12-15%,960t/a)。 企业在2022年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在不改变生产工艺及不扩大生产产能的前提下,企业于2024年8月委托沈阳石油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t吡拉西坦产品异地搬迁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主要内容为调整了部分设备及罐区物料储存,并根据《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实施方案》(试行)的相关要求完善自动化控制系统。该《安全设施变更设计》于2024年8月取得了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下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景高新危化项目安设变审字(2024)01号);并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出具了《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t吡拉西坦产品异地搬迁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竣工验收报告》。 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t吡拉西坦在役装置(以下简称“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甲醇钠甲醇溶液、甲苯、一氯乙酸甲酯、氨气、苯、异丙醇、硫酸、氢氧化钠、氮气(压缩的)、柴油(发电机用)、氟利昂(制冷)、甲醇、氨水、煤气(焦炉)及天然气等;该项目涉及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有胺基化工艺;该项目储存单元中204液氨罐区构成了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条件许可证条例》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周红波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冠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周红波、王书杰、朱世斌 |
报告审核人: | 王波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周红波、檀廷斌、黄伯扬、谢寒梅、黄香港、王书杰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冠、檀廷斌、王波、王书杰、朱世斌 |
技术专家: | 朱世斌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周红波、檀廷斌、朱世斌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4年8月勘察现场、搜集资料 |
评价报告: | |
11.1安全现状综述 1、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4月29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赣)WH安许证字[2019]1041号,有效期为2022年5月5日至2025年5月4日,许可范围为吡拉西坦(2kt/a)、甲醇(2.8kt/a)、氨水(12-15%,960t/a)。 2、该公司年产2000t吡拉西坦在役装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甲醇钠甲醇溶液、甲苯、一氯乙酸甲酯、氨气、苯、异丙醇、硫酸、氢氧化钠、氮气(压缩的)、柴油(发电机用)、氟利昂(制冷)、煤气(焦炉)、天然气、甲醇及氨水等。生产过程中涉及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灼烫、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淹溺、车辆伤害等危险因素,涉及毒物、粉尘、噪声振动、高温热辐射等有害因素。 3、该公司年产2000t吡拉西坦在役装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液氨、甲醇、甲苯、苯及天然气,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有胺基化工艺,202A液氨罐区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 4、该企业风险级别为III级,属于一般风险(黄色风险) 5、企业现有生产装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各类防雷建筑物、化工生产装置、设备,采取了防雷防静电措施;对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采取了防护和治理措施。 6、企业成立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制订了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应急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了考试合格资格证书;领导安全意识较强,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注重提高员工素质,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7、企业成立了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己备案,同时定期组织进行了消防及应急救援演练。 11.2安全评价结论 在充分考虑该公司潜在的火灾、爆炸等危险性,综合考虑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项进行了整改。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与设计图纸符合,安全生产设施投入使用。公司依据《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赣应急字[2021]190号要求进行自动化改造工作并已验收。该公司有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该生产装置的安全风险属可接受范围,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5.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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