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康大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梅关服务区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5-06-13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赣州康大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梅关服务区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简介: | |
赣州康大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梅关服务区建设项目于2024年5月23日依法取得了大余县行政审批局下发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2302-360723-04-01-597931。该加油站由赣州康大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占地面积为1980.6m2,由江西省江投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梅关加油站负责运营,项目地址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梅山村康大高速省界收费站北区。 江西省江投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梅关加油站成立于2025年5月27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原梅关区南侧(加油站站房),法定代表人为熊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3MAEM30B5XK。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目前该加油站已建成的建(构)筑物有:站房、罩棚、承重罐池、加油岛、密闭卸油点、隔油池、化粪池、环保沟等其他配套设备设施。加油区域布置4台四枪加油机(整机防爆型,带油气回收功能),罩棚底下油罐区设置2台50m3的0#柴油卧式双层油罐、2台30m3的92#汽油卧式双层油罐、1台30m3的95#汽油卧式双层油罐,总容量190m3,折算为汽油容积为140m3,按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规定的等级划分,属于二级加油站;该加油站汽油卸油和加油均设有油气回收系统,并且布置了卸油、输油、油气回收、通气管道等相关设施。 该加油站主要涉及油品为92#汽油、95#汽油和0#柴油,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2022年第8号)辨识,汽油的危险类别为易燃液体,类别2*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类别1B致癌性,类别2吸入危害,类别1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2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类别2;柴油的危险类别为易燃液体,类别3;同时,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受赣州康大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我中心承担其梅关服务区建设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工作,并组成了安全评价组。我中心安全评价组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资料的查阅,经过与建设单位一起收集资料,并对部分安全技术问题及资料问题进行探讨,对本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分析导致事故的原因及后果,运用定性、定量的安全评价方法进行针对性评价。同时,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得出评价结论,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本报告主要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及《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写。该加油站对本报告所提供的资料附件的真实性负责。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郑强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郑强 |
报告审核人: | 黄香港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郑强、林大建、谢寒梅、钟搏、王波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郑强、林大建、钟搏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5年5月22日收集资料、现场勘察 |
评价报告: | |
评价对象:赣州康大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梅关服务区建设项目 评价范围:该项目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包括站房、罩棚、油罐区、加油岛、卸油点、隔油池等)、工艺流程、经营、储存场所、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等方面。 评价结论: 赣州康大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梅关服务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其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00号)等相关要求,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5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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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稿)赣州康大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梅关服务区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