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绿野林产化工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竣工
发布时间:2026-01-16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省绿野林产化工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在役生产装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竣工验收评价 | ||
简介: | |||
江西省绿野林产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05月11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德兴市香屯镇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为杨银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81775856592U。经营范围包括松脂收购、采割、松香、松节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 波 |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 波 | ||
报告审核人: | 王 冠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朱世斌、万宇浩、谢寒梅、王书杰、黄伯扬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波、周红波、朱世斌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5.12.10-2026.1.16;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 | ||
评价报告: | |||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1)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修改),该项目涉及的物料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松脂(生松香)、松节油等。 2)该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 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项目不涉及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4)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该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6)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灼烫腐蚀、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淹溺、坍塌、毒物、高温、噪声与振动。其中,容器爆炸、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腐蚀为主要危险因素,毒物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7)变更后该项目建构筑物之间的间距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的要求。 8)该项目已按照《江西省绿野林产化工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变更通知书中提出的整改建议对存在的不符合项进行了整改,现场与变更设计、变更通知书图纸一致。 2.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省绿野林产化工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中诊断出的不符合项现场均已整改,企业现场与变更设计、变更通知书图纸一致,具备变更设计竣工验收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6.1.16 | ||
现场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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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绿野林产化工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终稿已排).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