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黑龙江省同乐烟花经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黑龙江省同乐烟花经销有限公司第二期烟花库改扩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简介: |
黑龙江省同乐烟花经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17日,2024年10月25日取得巴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营业执照,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26690724574D,经营场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巴彦镇原武装部弹药库院内;该企业现持有2024年10月18日由哈尔滨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黑)PF[2024]00101,有效期:2024年11月18日至2027年11月17日,许可范围:爆竹类(C级)、喷花类(C级、D级)、旋转类(C级、D级)、吐珠类(C级)、玩具类(D级)、组合烟花类(C级),仓储地址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巴彦镇原武装部弹药库院内,库区面积12667.6m2,库房面积1583m2,核定药量31660kg。由于该企业现库容不能满足市场需要,因此该企业于2023年9月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扩建烟花爆竹仓库的申请,经相关部门同意,在原库区内东南面扩建了1栋1.3级烟花爆竹仓库、东面新建1栋1.3级烟花爆竹仓库、西面改建1栋1.3级烟花爆竹仓库,扩建建筑面积为135.59m2,最大计算药量为2710kg;新建建筑面积为935.8m²,最大计算药量为18720kg;改建建筑面积为60m²,最大计算药量为1200kg。现工程已建设完成,各项安全设施已进行完善,拟申请将新建项目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及第77号修正)的规定,委托我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对该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我公司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评价规范》(AQ4113-2008)等规定,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和定性、定量评价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建新 |
技术负责人: | 应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建新 朱俊 |
报告审核人: | 郑 强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建新 姚渊 朱俊 谢寒梅 黄伯扬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谢寒梅、黄伯扬 |
技术专家: | 无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建新 姚渊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5.10-11;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 |
评价报告: |
通过对黑龙江省同乐烟花经销有限公司第二期烟花库改扩建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评价组确认:黑龙江省同乐烟花经销有限公司第二期烟花库改扩建项目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过程、现存库区内的设施、装置、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管理机构、制度、措施等,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建设标准》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评价总结论为:黑龙江省同乐烟花经销有限公司第二期烟花库改扩建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安全设施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黑龙江省同乐烟花经销有限公司具备经营(储存)爆竹类(C级)、喷花类(C级、D级)、旋转类(C级、D级)、升空类(C级)、吐珠类(C级)、玩具类(C级、D级)、架子烟花类(C级)、组合烟花类(C级、D级)产品类别的安全条件。 |
提交时间: | 2025年11月5日 |


(备案稿 终稿 )黑龙江同乐公司库区扩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