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玉龙县鼎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玉龙县吉余砂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3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

发布时间:2025-11-17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玉龙县鼎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玉龙县鼎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玉龙县吉余砂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30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简介:

玉龙县吉余砂石料厂于2020522日取得转型升级后的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证号:C5307212011087130117197,采矿权人:玉龙县吉余砂石料厂,矿山名称:玉龙县吉余砂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产规模:30t/a;矿区面积为0.074km2;开采深度2770m2710m,有效期限为壹拾年,2020522日-2030522日。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因矿山林地相关审批手续尚未办结,矿山暂无法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相关工作。

2023年矿山因采矿权转让,采矿权人由玉龙县吉余砂石料厂(转让方)变更为玉龙县鼎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受让方),于202368日取得新的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证号C5307212011087130117197,采矿权人:玉龙县鼎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黄山街道华荣居D8D-8号,矿山名称:玉龙县吉余砂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30.00t/a,矿区面积:0.0740km2,开采深度2770m2710m,有效期限:陆年零壹拾月,202368日-2030522日。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工作。于20243月委托云南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玉龙县鼎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玉龙县吉余砂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30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并于2024530日审查通过。

玉龙县鼎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拓方式为公路开拓+汽车运输,开采方式为山坡露天开采,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58月玉龙县鼎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玉龙县鼎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玉龙县吉余砂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30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工作。

受玉龙县鼎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组成了安全评价组,组织评价人员投入该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了相关资料。在系统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对照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采用可靠、适用的评价技术对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得出评价结论,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为该矿山的运行提供依据,最后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于20258月编制完成《玉龙县鼎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玉龙县吉余砂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30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在评价报告编写过程中得到了相关专家及玉龙县鼎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领导和技术人员的大力支持,同时在报告中引用了一些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和技术资料,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钱局东

技术负责人:

管自强

过程控制负责人:

黄香港

评价报告编制人:

钱局东、吴映琴、吴华

报告审核人:

郑强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钱局东、吴映琴、吴华、许玉才、黄伯扬

注册安全工程师:

钱局东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钱局东、吴华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25.08;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

评价报告:

1、工商营业执照: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30721MAC965193J

   称:玉龙县鼎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所: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黄山街道华荣居D8D-8

   人:刘茜

成立日期:202311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除放射性矿产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石方工程施工,矿物洗选加工(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建筑用石加工,建筑块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采矿许可证:

   号:C5307212011087130117197

采矿权人:玉龙县鼎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址: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黄山街道华荣居D8D-8

矿山名称:玉龙县吉余砂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生产规模:30t/a

矿区面积:0.0740km2

有限期限:陆年龄拾壹月,自202368日至2030522

开采深度:2770m2710m

发证机关:玉龙县自然资源局。

评价结论

1.玉龙县鼎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证照齐全、有效,委托有效资质单位编制了《玉龙县鼎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玉龙县吉余砂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30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设计通过专家审查,取得审查意见。

2.玉龙县鼎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建设程序,取得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初步设计、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均由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编制,玉龙县鼎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符合要求。

3.建设项目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合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

4.项目建设按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台阶式开采;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目前已修建开拓运输道路至采场基建平台,完成了基建平台的建设,形成的平台宽度等参数符合设计要求。

5.矿山建立了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任命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取证上岗。

6.项目中虽然存在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火灾、高处坠落、坍塌等危险、有害因素,但在生产过程中,进一步落实本次评价报告补充的对策措施和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切实针对项目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初步设计和生产设施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在生产中认真落实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加强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工作,即可为本项目奠定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从而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项目风险是可以控制和接受的。

7.该矿山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玉龙县鼎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玉龙县吉余砂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30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建设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具备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提交时间:

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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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终稿-玉龙县鼎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玉龙县吉余砂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3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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