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鑫平钨业有限公司满埠矿区西部坑口深部延伸安全设施重大变更项目
发布时间:2026-04-19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大余县鑫平钨业有限公司满埠矿区西部坑口深部延伸安全设施重大变更项目验收评价报告 |
简介: | |
大余县鑫平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23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378145782X2,法定代表人刘大汕,注册资金壹亿贰仟万元,企业住所为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大余工业园区新华工业小区海欣有色公司院内,主要经营范围为钨、钼、锡开采、销售(凭“许可证”经营)。 大余县鑫平钨业有限公司满埠矿区(以下简称满埠矿区)位于大余县城西北方向,直距约25km处,行政区划隶属大余县吉村镇管辖。地理坐标(CGCS2000):东经114°10′38″-114°11′54″,北纬25°27′44″-25°28′28″,面积1.522km2。 目前矿山的采矿许可证于2020年9月30日由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延期换发,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0002009103120039426,有效期至2028年11月18日,开采矿种为钨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1.4万t/a,矿区范围由8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面积1.5216km2,开采深度:+900m至+300m标高。 满埠矿区为正常生产的老矿山,2024年5月6日取得了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换发的新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FM安许证字〔2006〕M0390号)许可范围:钨矿3万吨/年,平硐-盲斜井联合开拓,+316m中段地下开采,有效期至2027年5月10日。 由于矿山在生产过程中,西部坑口MXJ2、MXJ1井筒装设了架空乘人装置,架空乘人装置和主提升在一个井筒,架空乘人装置运行与提升矿车不能同时运行,影响矿石提升效率,且人员上下和矿石、物料提升集中在一个井筒内,增加了安全管理难度;同时兼顾矿区中部和东部接替资源的勘查和开采,为矿山后续发展作准备。综上原因,2025年12月委托江西省中赣投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大余县鑫平钨业有限公司满埠矿区西部坑口深部延伸工程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并于2026年1月9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下发了《大余县鑫平钨业有限公司满埠矿区西部坑口深部延伸工程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审查意见书》(赣应急非煤项目安设审〔2026〕1号),主要变更内容:开拓系统由平硐-盲斜井联合开拓变更为平硐-盲斜井-斜井联合开拓,增加东部探矿工程开掘的+590m斜井作为矿石提升的主斜井,原设计的MXJ2、MXJ1、+572m平硐主要承担废石、人员上下、排水及主要安全出口等功能,原设计的+572m主平硐调整为+572m副平硐,利用探矿工程开掘的+328m中段运输巷巷道变更作为主要运输巷,与西部提升MXJ2连通。基建期为4个月。 矿山于2026年1月中旬开始基建工程施工,按批复的《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中的基建工程量,完成了+590m主斜井井底车场通风联络巷道90m,巷道断面规格尺寸为2.4m×2.4m;+328m中段运输巷道水沟修筑800m,以及《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中涉及的开拓运输、通风、供配电、防排水、供风、井下供水及消防、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等,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检测合格,具备安全设施验收的必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大余县鑫平钨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赣安中心)对大余县鑫平钨业有限公司满埠矿区西部坑口深部延伸工程安全设施重大变更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工作。 按照《安全验收评价导则》要求,赣安中心评价小组于2026年3月19日对现场踏勘、收集技术资料、查验相关管理和安全设施的运行状况,并依据《大余县鑫平钨业有限公司满埠矿区西部坑口深部延伸工程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编写了本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本评价报告经过了赣安中心非项目组成员内部审核、技术审核、过程控制审核和出版前校核。 该《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作为建设单位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同时也可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该项目的“三同时”工作施行监督管理提供参考。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管自强 |
技术负责人 | 李彦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香港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管自强 |
报告审核人 | 郑强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邓飞、陈浩、黄伯扬、张付椿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管自强、张付椿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管自强、张付椿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6年3月19日收集资料、现场勘察 |
评价报告 | |
评价对象:大余县鑫平钨业有限公司满埠矿区西部坑口深部延伸工程安全设施重大变更项目。 评价范围:项目重大变更主要为开拓系统由平硐-盲斜井联合开拓变更为平硐-盲斜井-斜井联合开拓,增加东部探矿工程开掘的+590m斜井作为矿石提升的主斜井,利用探矿工程开掘的+328m中段运输巷道作为主要运输巷,与西部MXJ2连通。原西部MXJ2、MXJ1、+572m平硐主要承担废石、人员上下、排水及主要安全出口等功能,+572m主平硐调整为+572m副平硐。 大余县鑫平钨业有限公司满埠矿区西部坑口生产中段为+316m中段。评价范围为矿区东部+590m主斜井及与西部提升MXJ2连通的+328m运输巷,且《大余县鑫平钨业有限公司满埠矿区西部坑口深部延伸工程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涉及的开拓系统、提升运输系统、通风系统、防排水系统、井下供水及消防系统、供配电系统、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等主要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的安全设施、矿山安全管理。 项目涉及的地面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选矿厂、外部运输、职业卫生等不在本评价范围内。 二、评价结论 满埠矿区西部坑口深部延伸工程安全设施重大变更项目验收评价设施178项。否决项22项,22项均符合要求;一般项120项,118项符合,2项不符合,验收检查符合率为98.59%,不符合项占验收检查总项百分比为1.41%,小于5%。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单元检查32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单元检查4项,经检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都不存在。矿山不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综上所述,依据《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的安全设施验收条件判定标准,大余县鑫平钨业有限公司满埠矿区西部坑口深部延伸工程安全设施重大变更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符合《大余县鑫平钨业有限公司满埠矿区西部坑口深部延伸工程安全设施重大设计变更》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规定要求,具备安全设施验收的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6年4月19日 |
现场照片:


照片左起;管自强(评价人员)、张付椿(评价人员)、矿山管理人员
(终稿)大余县鑫平钨业有限公司满埠矿区西部坑口深部延伸工程安全设施重大变更项目验收评价报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