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芦溪马塘花岗岩采石场

发布时间:2016-06-22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芦溪马塘花岗岩采石场

项目名称:

芦溪马塘花岗岩采石场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简介:

 

芦溪县马塘花岗岩采石场隶属于江西武功实业有限公司,矿山位于芦溪县城80°方位,直线距离约14km处,矿山所在地属芦溪县宣风镇马塘村管辖。矿山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生产规模45t/a

企业按程序要求办理了《营业执照》(注册号:360323210001410)和《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3603232015087130139327)。矿山主要负责人:王细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均经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矿山设计全矿劳动定员15人,其中:生产人员12人,技术及安全管理人员3人。特种操作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岗位操作证持证上岗,其他一线生产人员均已参加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全员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企业现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较齐全,建立有较完善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企业实行矿长负责制,按照矿部~车间(班组)二级管理模式设置组织管理机构。矿山按机构精简原则下设办公室、生产安全、营销、财务等职能科室。

矿山设计采用露天分层、台阶式自上而下剥离开采,DX800液压潜孔凿岩机穿孔,中深孔爆破作业,采场表层岩土液压挖掘剥离、机械装载机铲装,矿区公路开拓,自卸式载重汽车运输方式。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邓飞

技术负责人:

管自强

过程控制负责人:

戴磷

评价报告编制人:

钟同爱

报告审核人:

管自强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辜刚、曾华玉、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钟同爱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16年3月9日,现场勘查,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评价报告:

 

 存在危险有害因素:

 1矿山爆破器材库房尚未建成起用,不构成危险源申报条件。

2、主要存在:坍塌,炸药爆炸,放炮,机械伤害,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火灾,容器爆炸10类危险因素;粉尘、噪声与振动等2类有害因素;高温,雷击危险,地震危险,不良地质危险、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危险5自然危险因素;其它危险有害因素;共有17类危险、有害因素,属存在较多危险、有害因素的矿山。

结论:项目建设能够按照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对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符合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基本要求;已建项目的安全设备、设施总体运行有效、技术措施得当;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健全,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能够在生产过程中得到有效遵守和实施;生产运行以来,安全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其他要求,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

提交时间: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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