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江西圆融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氢气站、氨气站、氮气站工程

发布时间:2014-06-25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江西圆融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氢气站、氨气站、氮气站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江西圆融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氮化镓LED外延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有限公司,位于萍乡市安源区经济转型产业基地。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安源经济转型产业基地重庆中路一号,注册资金:5000万元。该公司收购江西睿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年产388.8万片氮化镓LED外延片生产厂房及设备,该公司年产388.8万片氮化镓LED外延片项目的配套工程氢气站、液氨站、氮气站于201312月份进行了试生产备案,试生产期限为201465日,在试生产期内,设备运行平稳,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该公司的氢气站、氨气站、氮气站工程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该项目201235日萍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萍危化项目设立审字[20121号通过安全预评价审查,201265日萍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萍危化项目设计审字[2012001号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013125日萍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萍安危化项目备字[2013003号同意该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

该项目由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安全预评价,由江西省医药设计院进行设计并编制了安全设计专篇,设备设施安装和施工由扬州市长泰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储氢罐等压力容器经萍乡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检验合格。该项目于201311月建成,设置有多种参数检测、显示、报警装置,配置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工业电视监视系统,消防系统,安全泄压装置等。201312月试运行,运行至今,生产设施运行平稳,安全设施按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要求安装到位,运行良好。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涉及的危险物品包括氢气、氧气、氮气、氨气等。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戴磷

技术负责人:

夏长喜

过程控制负责人:

辜刚

评价报告编制人:

戴磷

报告审核人:

周红波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辜刚、成文峰

注册安全工程师:

戴磷、辜刚、成文峰、夏长喜、周红波

技术专家:

朱小华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戴磷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14.5;主要任务:安全设施现状

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氢气站、氨气站、氮气站工程

项目地址:萍乡安源区经济转型产业基地,江西圆融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内。

建设规模: 120 m3/h制氢生产装置、1.75m3/h液氨气化装置、2000m3/h液氮气化装置和10m3柴油储存设施。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总投资:826万元人民币,其中安全投入50

建设单位:江西圆融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丛魏

设计单位:江西省医药设计院 

设备安装单位:扬州市长泰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江苏江安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单位:萍乡市同济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试运行开始时间:2013126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该项目涉及的物质主要为可燃、有毒的物质,物料在使用、贮存、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泄漏,极易导致火灾、中毒事故的发生;生产过程的高温液体、高速转动、移动的运动部件等都具有很高的能量。

2、根据固有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和现场调查、了解的资料分析,按照《企业工伤事故分类》GB6441-1986的规定,该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其它爆炸、容器爆炸、中毒与窒息、冻伤等,此外还存在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温灼伤等危险因素;此外还存在毒物、噪声、高温及热辐射等危险、有害因素。

3、该项目存在氢气、氨气为易燃易爆物质,氨气为有毒气体,五氧化二钒(不储存)等有毒物质,因此,火灾、其它爆炸和中毒是该项目的主要危险因素之一。

4、该项目装置中氢气储罐、氢气生产装置、液氨槽罐及钢瓶、氮气储罐属于高压设备,这些介质输送管道为高压管道,因此,容器爆炸也是该项目的主要危险因素之一。

二、评价结果

1、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中:氢属于第2.1易燃气体;氧气、氮气属于第2.2类不燃气体;氢氧化钾属于第8.2类碱性腐蚀品;氨气属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五氧化二钒属于第6.1类 毒害品。柴油属可燃液体。

2、该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其它爆炸、中毒窒息、容器爆炸、灼烫、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冻伤等;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化学物质危害、噪声、高温热辐射。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3、该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该项目的液氨罐式集装箱属于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规定的设备设施。

4、根据重大事故后果评价,液氨泄漏有毒气体致死浓度扩散半径57.2m,氢气蒸气云爆炸的影响范围为31.9范围内的人员将失去生命, 425.1m范围内的人员将被碎玻璃击伤。

5、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中五氧化二钒属剧毒品,氢气、氨气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项目无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三、江西圆融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性评价结果

1、选址满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第十九条的要求。

2、根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等,选址、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等满足安全条件。

3、该项目为项目配套设施,建于现有厂区内,位于工业园区。

4、该项目公用、辅助装置可靠,可满足该项目正常运行及事故状态的需要。

5、该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资质,建筑质量监督、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防雷检测等均具有相应的资质。

6、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了设立安全审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批、试生产备案等。

7、江西圆融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了三级安全管理网络。自上而下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了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事故应急设施、器材,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

四、评价结论:

1、江西圆融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属可接受范围,其生产现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提交时间:

 2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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