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江西添光钛业有限公司20万吨年硫磺制酸装置低温余热回收及减温减压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0-06-17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江西添光钛业有限公司20万吨年硫磺制酸装置低温余热回收及减温减压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名称:

江西添光钛业有限公司20万吨年硫磺制酸装置低温余热回收及减温减压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简介:

 

江西添光钛业有限公司原名为江西添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抚州市临川区抚北镇安塘路4号(抚州市抚北工业园区,为化工集中区)。2014年美国特诺集团公司收购添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将该公司名称更名为江西添光钛业有限公司,于20141209日在抚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局登记成立,法人代表更换为Mark Jeffry Stoll,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注册资本36000万元,经营范围:钛白粉、硫酸(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0622日)、硫酸亚铁(铁肥)、饲料硫酸亚铁、聚合净水剂、氧化铁、红石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添光钛业有限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情况需要,投资1870万在原20万吨/年硫磺制酸装置空地上(不需另征土地)建设20万吨/年硫磺制酸低温余热回收及减温减压系统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24.6m2。本次验收涉及的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的辅助设施为:新建一套低温余热回收装置、一套减温减压装置及配套空压机间、自动化控制系统,其余辅助及公用工程均依原硫酸生产装置公用工程。该项目产品为次中压过热蒸汽、低压饱和蒸汽,主要涉及危险化学品有二氧化硫(烟气)、三氧化硫(烟气)、浓硫酸等。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二氧化硫(烟气)、三氧化硫(烟气);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本项目主要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高温烫伤、化学灼伤)、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坍塌、毒物、噪声与振动、高温等危险有害因素。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王海波

技术负责人:

夏长喜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王海波、罗沙浪

报告审核人:

周红波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王冠、黄伯扬、倪宏华

注册安全工程师:

王冠、黄伯扬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王海波、罗沙浪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19.03.30;勘查现场及周边环境,查阅相关技术资料、现场调研,收集安全验收评价所需的有关资料。

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江西添光钛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抚州市临川区抚北镇安塘路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Mark Jeffry Stoll  

注册资本.36000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20万吨/年硫磺制酸装置低温余热回收及减温减压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地址:江西添光钛业有限公司内原20万吨/年硫磺制酸装置(干吸装置)北侧空地

项目性质:改建

占地面积:324.6平方米

项目投资:1870万元

项目设计单位: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项目设备施工单位:江苏创力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项目土建施工单位:抚州市金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项目监理单位:该项目由江西江西添光钛业有限公司自行监理,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该项目投资1870万,不属于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

项目建设时间:20196月至201911

项目试生产时间:20191126日至2020525

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江西添光钛业有限公司20万吨/年硫磺制酸装置低温余热回收及减温减压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结果为:

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规定,本项目涉及的SO2SO3、硫酸属危险化学品,不涉及有剧毒化学品物质。

2)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的规定,本项目涉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有硫酸。

3)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和《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原化学工业部令第11号)及《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第1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有监控化学品物质。

4)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物质。

5)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辨识,本项目SO2SO3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物质。本项目烟气中惰性气体氮气占比为80%以上(体积分率),SO2SO3气体体积分率较低,危险性降低。

6)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7)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范围。

8)根据以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原辅物料、实际操作等条件分析,可以确定项目工程中存在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高温烫伤、化学灼伤)、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坍塌、毒物、噪声与振动、高温等危险、有害因素。

2、定性、定量法评价结果

1)本项目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单元中,低温余热回收装置作业中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显著危险,需要采取措施;低温余热回收装置作业和减温加压装置作业中的灼烫、触电及电气操作中的触电、火灾为一般危险,需要注意;其余均为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2)通过对工艺装置危险度评价,该项目低温余热回收装置危险等级属于级,低度危险。

三、评价结论

1、本改建项目选址位于抚州市抚北工业园区江西添光钛业有限公司内预留用地,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符合区域规划。

2、企业的平面布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较好,建(构)筑物耐火等级,消防通道,防火间距能满足相应的规范、标准等要求。

3、本项目采用成熟和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优先选择高性能设备,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进行布置,可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4、本项目依托原有的供电、给水、排水等设施。因此根据报告上述分析,公用工程、辅助设施与项目配套可满足项目的需要。

5、该项目设立安全预评价和设计文件提出的安全设施和措施基本得到了落实。

6、该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资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防雷检测等均具有相应的资质。

7、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了立项备案,安全审批等。

本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2015]77号修改)的要求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符合国家和省关于改建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的要求。

综上:江西添光钛业有限公司20万吨/年硫磺制酸装置低温余热回收及减温减压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目前生产装置、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四、现场照片

 

提交时间:

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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