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洋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100t/a香料及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
发布时间: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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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洋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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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100t/a香料及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
安全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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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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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洋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由中国香精香料(集团)公司在抚州成立全资子公司,位于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司是香料香精的专业化生产企业。法人代表:杨志锋,注册资金:4000万元。经营范围:香料与化工中间体生产与销售,进出口贸易、国内贸易(以上经营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该公司于2015年开始投资建设建设年产6000吨/年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生产基地项目。其中1000吨/年乙偶姻、400吨/年丁二酮、600吨/年三聚乙醛已建设完成并验收,于2019年3月15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号:(赣)WH安许证字[2019]1032号,许可范围乙偶姻(1kt/a)、丁二酮(400t/a)、三聚乙醛(600t/a)。有效期至2022年3月14日。公司现有员工96人,其中管理人员15人,安全管理人员2人。
江西洋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在公司厂区预留用地内开始投资建设2100t/a香料及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即水杨腈1600吨/年、苯酞300吨/年、3,5-二甲基哌啶200吨/年,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5月22日取得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局《江西洋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100t/a香料及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备案的通知》,项目统一代码2018-361099-26-03-011723。该项目由江西省赣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洋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100t/a香料及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该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已经审查并取得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抚安监危化项目审字【2018】22号);由深圳天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洋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100t/a香料及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该安全设施设计已经审查并取得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抚安监危化项目审字【2018】42号,随后公司开始施工建设及设备安装,该项目由江西省抚州市临川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负责土建工程建设,由台州市联诚化工设备有限公司进行设备安装,监理单位由江西安厦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建设完成后编制了项目试生产方案,试生产方案于2019年12月20日经过试生产评审专家组签字确认,并开始试生产,企业经试运行一段时间后,运行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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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 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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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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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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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 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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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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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黎余平、罗沙浪、倪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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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 冠、马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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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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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 冠、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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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0.05.12-2020.12.14;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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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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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江西洋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100t/a香料及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
项目地址: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项目规模:水杨腈1600吨/年、苯酞300吨/年、3,5-二甲基哌啶200吨/年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项目单位:江西洋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杨志锋
项目联系人:陶云飞
投资金额:3980万元人民币
建设内容:
①生产设施:102生产车间二、105生产车间五。
②储存场所:201储罐区(新增)、111氢气钢棚、211成品仓库二。
2.2.2项目三同时情况
1、项目立项
该公司于2018年5月2日取得《江西洋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100t/a香料及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018-361099-26-03-011723,立项规模:年产2100吨香料及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其中水杨睛1600吨、苯酞300吨、3,5-二甲基哌啶200吨。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规定,该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项目。
2、安全条件评价
江西省赣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洋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100t/a香料及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该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已经审查并于2018年6月26日取得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抚安监危化项目审字【2018】22号)。
3、安全设施设计
深圳天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洋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100t/a香料及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该安全设施设计已经审查并于2018年11月21日取得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抚安监危化项目审字[2018]42号。深圳天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证书编号:A144016613,资质等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石油及化工产品运输)专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4、施工、监理情况
江西洋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由江西省抚州市临川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负责土建工程建设。该建筑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证书编号:D236004575。
该项目由台州市联诚化工设备有限公司进行设备设施及自控设备安装,该公司具有工压力容器安装I级资质,编号:TS3233058-2019。
监理单位由江西安厦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该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证书编号E136005432-4/4。
5、试运行情况
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对设备设施进行了调试,并编制了项目试生产方案,试生产方案于2019年12月通过相关专家对试生产方案的审查,并于2019年12月20日开始试生产。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江西洋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次评价所涉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危险化学品有:3,5-二甲基吡啶、3,5-二甲基哌啶、苯酐、催化剂(雷尼镍)、硫酸、氢气、液氨、氮气(压缩的)等。该企业的危险因素以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灼烫伤害、容器爆炸、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为主,主要有害因素包括毒物危害、高温热辐射、噪声振动等。
2、该项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氨、氢气,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加氢工艺。企业涉及的硫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氨属于高毒物品,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剧毒化学品。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辩识结果,该项目生产单元划分为2个单元,生产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储存单元划分为5个单元,其中储罐区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其余储存单元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4、通过危险度评价可以看出该企业的105生产车间五、201储罐区分值大于>15分,属于高度危险,102生产车间二、供氢钢棚111的危险度属于中度危险,203原料仓库、205危化品仓库二、211成品库的危险度属于低度危险。该项目201储罐涉及的液氨储罐、105生产车间五涉及的加氢危险工艺采取了DCS及SIS控制系统进行控制,并采取了相应的防火、防爆、防中毒等安全措施。
5、根据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结果:从该项目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表可以看出,罐区液氨罐火灾爆炸中毒、苯酞加氢反应釜火灾爆炸、3,5-二甲基哌啶加氢反应釜火灾爆炸属于“显著危险,需要采取措施”等级程度。各生产车间中毒窒息、火灾爆炸是最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多数危险有害因素属于“一般危险,需要注意”或“稍有危险,或许可以接受”等级程度。
该项目设计及建设过程中已重点考虑危险化工工艺、液氨储存气化、精馏塔、蒸馏釜、吸收塔等部位防火防爆、防中毒安全措施,并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完整版)》中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完善温度、压力报警联锁和自动切断等自动控制系统。
6、根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分析结果: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110-5)的风险等值曲位于厂区内部。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3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50m;该风险线的区域内不涉及上述防护目标。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310-7)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300m,该风险线的区域不涉及上述防护目标。
由社会风险分析效果图可知,该企业社会风险在可允许范围内,社会风险满足要求。
7、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第397号令,2014年第653号修订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41号的要求,79号令、89号令修改,项目应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符合性评价结果
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了立项,进行了安全条件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并已通过审查,进行了试生产方案的编制和技术评审等;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安装,在设计、施工过程中能够按照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及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对项目存在的危险因素采取了切实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采用先进工艺,加上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可以预防、控制危险、有害因素转化为事故。
1、产业政策、规划、准入条件
该项目产品生产技术全部来源于公司已有生产技术。该项目产品采用的合成生产路线在国内已经很成熟,并已工业化生产。江西洋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人员已有从事本产品的丰富生产经验。其合成路线各反应步骤均为有机合成的典型反应,如加氢反应、合成反应等。 此生产工艺技术先进可靠,不属淘汰类生产工艺技术不是国内首次使用的工艺,属于成熟工艺。对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9年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要求,该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
该项目建设取得了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符合国家的行业政策。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产业政策与布局。
该项目位于位于江西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化工创业园,属于规划的化工集中区用地范围内,项目符合园区产业政策及园区安全规划。
2、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合法性
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了立项,进行了安全条件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并已通过审查,进行了试生产方案的编制和技术评审等;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安装。
3、选址及与厂外民居、公共设施、企业的间距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厂址与民居的距离满足距离的要求,与相邻的企业、道路、公共设施等的距离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4、总平面布置
总平面布置、设备布置、厂内道路、消防车道、管道敷设等的布置符合规范规定,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满足防火距离要求。
5、建(构)筑物
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设置相应的疏散通道,火灾爆炸环境采取了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6、工艺及设备、设施
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设施基本齐全,安全附件及检测仪器、仪表定期进行了校验,按规定设置了防雷、防静电接地,火灾、爆炸危险环境电机按要求采用防爆或隔爆型等。工艺管理及设备设施基本符合规范的要求。
7、安全管理
1)企业成立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制订了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了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领导安全意识较强,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注重提高员工素质,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基本到位,现场检查无违章现象。
8、事故应急
公司编制并印发了《江西洋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应急预案》。该预案于2020年4月3日在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361061-2020-0002。
企业根据预案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审,对演练中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三、评价结论
1、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安全设施基本落实,近期通过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主要安全缺陷基本消除。建设项目厂址位于化工集中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2、该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评价、检测的资质符合要求。
3、该项目按7.3节中的要求完善安全对策措施,将提高该项目消除和控制各类风险的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期稳定。
综上所述,江西洋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100t/a香料及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目前生产装置、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具备安全生产验收申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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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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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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