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南昌研究院项目(一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30

评价报告名称

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南昌研究院项目(一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南昌研究院(以下简称南昌研究院)位于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罗珠路278号,占地面积42亩,依托中科院苏州纳米所技术支撑,与小蓝经开区共建南昌研究院,开展面向信息、能源、环境领域应用的纳米器件与工艺研究。业务范围包括开展纳米新材料、纳米器件与工艺的研究;相关领域应用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技术咨询、培训与服务。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南昌研究院项目(一期)目前已建设投产。南昌研究院下设综合办公室、纳米材料研究部、纳米器件及工艺研究部和产业育成中心,并建成纳米材料平台和微纳加工平台,服务于地方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李炎枝

0800000000101600

004011

 

项目组成员

李炎枝

0800000000101600

004011

 

 

翁  梁

0800000000101615

004009

 

报告编制人

李炎枝

0800000000101600

004011

 

报告审核人

邱国强

1700000000200904

022186

 

过程控制人

徐美英

1600000000200750

022732

 

技术负责人

应宏

0800000000101630

001630

 

技术专家

彭小豹

化学工程与工艺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未发现问题

评价结论

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南昌研究院项目(一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安全生产相关证照齐全,项目的生产方法合理、工艺成熟、安全性较好。主要安全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有章可循。企业日常管理较为严格,试生产至今未发生安全事故。评价时生产装置和原有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近期通过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主要安全缺陷消除,暂时不能完成的,制定了整改方案并落实负责人限期整改到位。因此,本评价报告认为该企业生产风险属可接受风险,其安全设施和措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该项目已具备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20.10.20

报告提交时间

2021.3.30

现场参加人员

李炎枝、彭小豹,企业(黄总)

现场照片

 

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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