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南昌研究院项目(一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30
评价报告名称 |
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南昌研究院项目(一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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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南昌研究院(以下简称南昌研究院)位于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罗珠路278号,占地面积42亩,依托中科院苏州纳米所技术支撑,与小蓝经开区共建南昌研究院,开展面向信息、能源、环境领域应用的纳米器件与工艺研究。业务范围包括开展纳米新材料、纳米器件与工艺的研究;相关领域应用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技术咨询、培训与服务。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南昌研究院项目(一期)目前已建设投产。南昌研究院下设综合办公室、纳米材料研究部、纳米器件及工艺研究部和产业育成中心,并建成纳米材料平台和微纳加工平台,服务于地方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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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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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李炎枝 |
0800000000101600 |
004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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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李炎枝 |
0800000000101600 |
004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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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 梁 |
0800000000101615 |
004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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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李炎枝 |
0800000000101600 |
004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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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邱国强 |
1700000000200904 |
022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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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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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应宏 |
0800000000101630 |
0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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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彭小豹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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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未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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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南昌研究院项目(一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安全生产相关证照齐全,项目的生产方法合理、工艺成熟、安全性较好。主要安全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有章可循。企业日常管理较为严格,试生产至今未发生安全事故。评价时生产装置和原有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近期通过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主要安全缺陷已消除,暂时不能完成的,制定了整改方案并落实负责人限期整改到位。因此,本评价报告认为该企业生产风险属可接受风险,其安全设施和措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该项目已具备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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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工作时间 |
2020.10.2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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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参加人员 |
李炎枝、彭小豹,企业(黄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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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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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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