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申宝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汽车踏板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2021-04-26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南昌申宝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产200万套汽车踏板项目(一期)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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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申宝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望城新区兴业二路679号,为上海奔达机电有限公司与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合资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侯山宝,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紧固件的制造、销售,属于机械加工类企业。公司拟投资50000万元,建设年产200万套汽车踏板的生产线,项目占地面积约119.3亩。
南昌申宝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汽车踏板项目(一期)(简称“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及淘汰类,属允许类。本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31号《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第四章第一节中提到:八、赣北经济区包括南昌、九江两市,重点发展汽车及零部件、石油化工、航空、纺织、电子信息、太阳能光伏、半导体照明(LED)、钢铁、生物医药、食品等产业。本项目属汽车零部件制造,符合《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区的产业政策要求。该工程于2015年9月28日取得南昌市新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编号:新发改字(2015)291号。2019年1月由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该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报告,2020年9月由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该公司《年产200万套汽车踏板项目》(一期)的安全设施设计,该项目施工单位为江铃汽车集团江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总承包一级),监理单位为江西省建设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本报告为南昌申宝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汽车踏板项目(一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本项目属新建项目,本次验收涉及的主体工程及配套的辅助设施主要包括101联合厂房一(丁类)、102联合厂房二(丁类)及301蓄水池、401综合楼、402研发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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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冠 |
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谭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冠、朱世斌 |
报告审核人: |
王海波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黄伯扬、罗沙浪、倪宏华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冠 |
技术专家: |
朱世斌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冠、朱世斌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0.10勘察现场、搜集资料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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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南昌申宝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汽车踏板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的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灼烫、车辆伤害、窒息、淹溺等危险因素和噪声与振动、粉尘、高温有害因素。
2、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规定,该项目空气储罐、叉车等为特种设备。
3、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结果:本项目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在划分的评价单元中属于一般危险和稍有危险的范畴,风险程度较低。
5、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号公告)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属剧毒品。
6、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辨识,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品化学品。
7、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辨识,本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8、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本项目检修过程使用的乙炔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物质。
9、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公安部2017年5月11日)辨识,本项目不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10、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卫法监[2003]142号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11、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 2020年第1号),本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12、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和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管三〔2013〕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13、本项目厂址选择及总体规划符合要求,建(构)筑物与周边环境安全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要求。
二、符合性评价结果
本项目经过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后进行试生产,项目建设过程“三同时”落实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安装和监理,在设计、施工过程中能够按照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要求及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对项目存在的危险因素采取了切实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采用成熟工艺,加上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可以预防、控制危险、有害因素转化为事故。
1、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类,属允许类,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为年产200万套汽车踏板项目(一期),该工程于2015年9月28日取得南昌县新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编号:新发改字(2015)291号。
2、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合法性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经过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后进行试生产,项目建设过程“三同时”落实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3、厂址选择及总体规划、周边环境
本项目位于新建长堎工业园区,厂址选择及总体规划符合要求。本项目建构筑物与周边环境安全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要求。
4、总图运输
本项目总平面布置、交通运输、竖向设计、管线综合布置等符合规范规定,主要建(构)筑物与周边设施的安全间距满足要求。
5、建(构)筑物
本项目主要厂房的结构、层数、耐火等级、占地面积、防火分区符合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6、生产工艺、设备、设施
该项目叉车、空气储罐等特种设备在新建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了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由江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等有资质的相关单位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本项目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常规防护、压缩空气、特种设备基本符合规范的要求。
7、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1)本项目按电气的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了设计,按设计进行了施工。
(2)本项目按防雷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了防雷装置设计,按设计进行了施工;防雷接地按规定进行了检测,检测结论为合格。
(3)现场检查消防道路、消防给水系统、消火栓、消防电源、灭火器配置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基本符合要求。该项目2018年6月4日取得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队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情况登记表。
(4)本项目给排水系统能够满足厂区生产、生活需要。
8、安全管理
本项目设置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配备符合要求,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制定了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责任到人,逐级负责;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南昌市新建区应急管理局备案,厂内配备了应急救援器材,应急预案分工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等较健全,其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三、评价结论
1、本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采取的防范设施基本落实,位于工业园区内,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2、本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评价、检测的资质符合要求。
3、本项目按6.3、6.4节中的要求完善安全对策措施,将提高该项目消除和控制各类风险的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期稳定。
综上所述,南昌申宝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汽车踏板项目(一期)目前生产装置、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管理运行正常、有效,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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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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