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松聚源矿业有限公司聚源钨矿+110m中段整改工程地下开采
发布时间: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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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松聚源矿业有限公司聚源钨矿+110m中段整改工程地下开采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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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西松聚源矿业有限公司聚源钨矿+110m中段整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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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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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松聚源矿业有限公司聚源钨矿位于崇仁县290°方向直距约15km处,地理坐标:东经115°53′01″~115°53′47″,北纬27°48′38″~27°49′20″,行政区划属抚州市崇仁县白陂乡管辖。
2019年8月,矿山委托江西冶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江西松聚源矿业有限公司聚源钨矿+110m中段整改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设计。
《安全设施设计》于2019年8月29日通过了抚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专家组评审,2019年10月21日以(抚应急非煤整改设审【2019】001号)文对该整改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进行了批复。矿山采用平硐开拓,浅孔留矿法采矿,抽出式通风,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1.5万t/a。开采标高+148~110m。
企业于2019年10月开始进行整改,完善有关安全设施并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简称:“赣安中心”)对江西松聚源矿业有限公司聚源钨矿+110m中段整改工程安全设施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2020年7月15日,评价单位评价小组到现场踏勘,此后多次到现场指导企业现场整改。
2021年1月,建设工程已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完成,并于江西松聚源矿业有限公司下发会议纪要同意进行试生产工作,试生产以来各生产系统运行正常、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并对试生产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和完善。
2021年4月7日~8日,江西松聚源矿业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江西松聚源矿业有限公司聚源钨矿+110m中段整改工程竣工安全设施进行验收,专家组提交了《江西松聚源矿业有限公司聚源钨矿+110m中段整改工程安全设施验收意见》(以下称《意见》),江西松聚源矿业有限公司针对专家组提出的现场不符合项进行了整改,随后通过了专家组人员对整改情况的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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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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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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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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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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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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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黎余平、黄伯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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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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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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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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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0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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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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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1、江西松聚源矿业有限公司聚源钨矿+110m中段整改工程项目,委托江西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安全设施整改设计工作,施工的同时进行了安全设施施工,通过试运行,各项安全设施能正常使用,做到了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符合“三同时”建设程序要求。
2、通过对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开拓、开采、运输、井下防治水与排水系统、通风系统、供配电、井下供水和消防、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总平面布置、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标志、安全管理等12个评价单元进行安全检查表评价,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均符合《安全专篇》及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安全管理适应聚源钨矿的生产特点。评价“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等14大项,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有关要求,符合《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4、经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单元共检查24项,均不构成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矿山不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江西松聚源矿业有限公司聚源钨矿+110m中段整改工程项目验收评价安全设施181项,其中,否决项15项,均符合要求;一般项166项(缺项8项),不符合项4项,不符合项占验收检查总项百分比为2.5%,小于5%。依据《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的安全设施验收条件判定标准,符合验收条件。
评价结论:江西松聚源矿业有限公司聚源钨矿+110m中段整改工程项目符合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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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