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3日 星期四

安全验收评价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甲烷氯化物项目(三期4万吨/年甲烷氯化物装置)

发布时间:2018-08-03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16万吨甲烷氯化物项目(三期4万吨/年甲烷氯化物装置)安全验收报告

简 介:

1企业简介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已建设盐化工和氟化工装置及配套的公用、辅助设施。目前盐化工已建成30万吨/年烧碱(折百),8万吨/年甲烷氯化物(总设计能力为16万吨/年),氟化工已建成2.5万吨/年无水氟化氢装置(总设计能力为5万吨/年),1万吨/年二氟甲烷(R32)装置(总设计能力为2万吨/年),1万吨/年四氟乙烯装置,0.2万吨/年全氟丙烯(HFP)装置,0.335万吨/年悬浮聚四氟乙烯(PTFE)装置,0.335万吨/年分散聚四氟乙烯(PTFE)装置,残液焚烧装置,HCl吸收装置,4万吨/年氯化亚砜装置(总设计能力8万吨/年),15万吨/27.5%过氧化氢装置(总设计能力30万吨/年)等生产装置;配套的动力车间(循环流化床锅炉三台及配套18075+105MW汽轮发电机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包括变配电系统,循环水装置,脱盐水,空压制氮装置,污水接收处理站,消防系统,通讯,控制室,中心化验室、仓库、各类罐区),集装箱、散杂货、化工等多用途码头泊位4个等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分为两个分厂,分别为化工厂(包括制冷剂车间、单体车间、聚合物车间、烧碱车间、CMS车间、氯化亚砜车间、双氧水车间、生产调度室)、动力厂(包括热电车间、电仪车间、化工电气车间、公用工程车间、设备部(基建办))。配套设有总经办、财务部(仓库组)、厂务部(后勤组、保安队、消防队)、人力资源部、采购部、销售部(罐区储运物流部)、资讯科技部、品管部、安环部、生产技术部(工艺办公室、能源计量办公室)、产品研发中心。

江西理文化工目前总计1067人,管理人员260人。专职消防员6名,兼职消防人员30人,安全管理人员28人。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了安环部,各分厂、车间配备安全管理人员28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项目简介

甲烷氯化物是重要的化工原料,除其本身可作溶剂、脱脂剂、萃取剂、气雾剂等之外,还是、医药、农药、合成纤维、塑料、有机硅和有机氟系列产品的生产原料。甲烷氯化物是一种比较好的大宗耗氯产品,对于配套烧碱厂平衡氯气有重要的作用。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16万吨/年甲烷氯化物一、二期建设规模各为4万吨/年甲烷氯化物,于201510月通过验收。本次验收是三期工程,甲烷氯化物生产采用甲醇法,主要为甲醇氢氯化和一氯甲烷氯化两步反应以及产品精馏、HCl吸收、尾气处理、四氯化碳加氢气相催化转三氯甲烷(CTC转换)、冷冻等工序。其中氢氯化装置、氯化精馏装置、冷冻装置、中间罐区、压缩机房、再生干燥等建设一套,另外在二期液氯贮存增加4个液氯中间罐及汽化装置(原设计8个中间罐,一、二期已通过验收4个中间罐)、1个装置专用配电所,氯化氢吸收及尾气处理、四氯化碳转化等装置已在前期通过验收。三期装置所需的给水、消防水、脱盐水、空压制氮、301总变电站、硫酸罐区、二氯甲烷、三氯甲烷罐区等公用辅助设施依托已建设施。

该项目生产及使用原材料主要有:甲醇、氯、氯化氢、盐酸、硫酸、一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R22、氮气等。该项目为化工生产装置,其中产品或中间产品一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氯化氢、盐酸、废硫酸等均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该项目为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范畴。该企业原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通过验收后,应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该项目2014128日经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赣发改办外资[2014]61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 201464日通过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赣安监危化项目审字[2014]1321号); 20141125日通过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赣安监危化项目审字[2014 1346号);该项目(三期:4万吨/年甲烷氯化物装置) 201843日通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评审。该项目存在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SIS)变更,委托原设计单位进行了设计变更并于2015612日得到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变更审查批复。

该项目由江西省赣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设立安全评价,由北京蓝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设计并编制了安全设计专篇,施工主要由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公司、南通通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承建,南京华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该项目三期于20176月开始建设,20182月建成。该项目采用DCS控制系统,设置有多种参数检测、显示、报警及工艺联锁和安全仪表系统(SIS),配置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工业电视监视系统、消防系统、安全泄压装置等。20184月投料试运行,生产出的产品质量合格,在试运行过程中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由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了调整,安全设施按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要求安装到位,运行良好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檀廷斌

技术负责人:

夏长喜

过程控制负责人:

马程

评价报告编制人:

檀廷斌

报告审核人:

周红波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王海波、谢寒梅黄香港、檀廷斌

注册安全工程师:

谢寒梅周红波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王海波、谢寒梅黄香港、檀廷斌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18.5;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16万吨/年甲烷氯化物项目(三期4万吨/年甲烷氯化物装置)

项目规模:4万吨/年甲烷氯化物,其中一氯甲烷21652/年(其中商品量2500/年),二氯甲烷16068/年,三氯甲烷22095/年,四氯化碳2110/年(进入CTC转化装置),氯化氢22035/年(中间产品)。

项目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码头工业城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投资主体: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卫少琦

本项目占地面积:13亩(全公司总占地面积1630亩) 

投资总额:1.9亿元人民币

安全设施投入:790.5万元人民币。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甲烷氯化物项目(三期4万吨/年甲烷氯化物装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化学灼伤、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热灼伤及噪声、高温及热辐射等。

2根据重大事故后果评价,液氯中间罐发生整体破裂产生的影响最大,造成的死亡半径为1126m,重伤半径为1152m,轻伤半径为2052m,会对周边活动人员产生影响

4、根据重大危险源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计算,个人风险值和社会风险在可容许风险标准要求。对于高敏感场所(如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重要目标(如党政机关、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高密度场所(如大型体育场、大型交通枢纽等)。 (<3´10-7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以液氯储罐为起点)为东1660m、南1470m、西1600m、北1800m;对于居住类高密度场所(如居民区、宾馆、度假村等);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如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 (<1´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以液氯储罐为起点)为东1180m、南980m、西1150m、北1350m

5、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氯为剧毒品。

6、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该项目三氯甲烷为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硫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7、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该项目无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

8、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氯、甲醇、一氯甲烷、三氯甲烷为重点监管的化学品。

9、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该项目无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10、《关于公布首批、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该项目一氯甲烷生产,一氯甲烷与氯生产甲烷氯化物为氯化危险工艺。

二、符合性评价结果

1、选址满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第十九条的要求。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卫生防护距离最大为200m,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脆弱目标。

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所规定的场所。

3、根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等,选址、装置这间的距离、建构筑物等满足安全条件。

4、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规划的化工园区。

5、该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6、该项目公用、辅助装置可靠,可满足该项目正常运行及事故状态的需要。

7、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提出的安全设施和措施基本得到了落实。

8、该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资质,建筑质量监督、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防雷、防静电检测等均具有相应的资质。

9、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了立项备案,安全条件审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批、试生产备案等。

10、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了三级安全管理网络。自上而下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了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事故应急设施、器材,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

11、该项目为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措施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41号的要求。

12、该项目与相邻装置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应急救援等基本满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40号的要求。

三、评价结论:

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的安全设施得到落实,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四、评价建议

1、该项目按7.2.3节中的要求完善安全对策措施,提高该项目消除和控制各类风险的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期稳定。

2、该项目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的完善和更新,根据在试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完善安全设施,提高本质安全度。

3、加强对已采用的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对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对安全附件、联锁装置、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定期校验或标定,确保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4、按国家相关要求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专款专用。

5、装置应按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进行安全标准化工作。

6、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对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加强该项目的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及评估工作。

7、每年要对操作规程的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至少每3年要对操作规程进行审核修订;当工艺技术、设备发生重大变更时,要及时审核修订操作规程

提交时间:

 20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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