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彭泽县城发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彭湖湾工业园加油站新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1-05-26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名称:

彭泽县城发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彭湖湾工业园加油站新建项目

简介:

 

彭泽县城发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彭湖湾工业园加油站新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彭湖湾工业园,沿江路南侧,垅太路东侧。站内分为加油罩棚区、站房区、储罐区;该项目用地面积为3544.63m²,加油站设4个埋地卧式储罐,其中容量为30m³0#柴油储罐2个、30m³92#汽油储罐1个、30m³95#汽油储罐1个,储罐总容量为120m³,按柴油储罐折半计算,折算总容量为90m³,为三级加油站。现加油站已完成基础建设,进行试营业。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周红波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周红波

报告审核人:

王冠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黎余平、苏睿劼、周红波

注册安全工程师:

王冠、周红波

技术专家:

周红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周红波、周红

时间和主要任务:

完成时间:2021.04.02--2021.05.25

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

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彭泽县城发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彭湖湾工业园加油站

项目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彭湖湾工业园,沿江路南侧,垅太路东侧

项目规模:储罐总容量为120m3,折算总容量为90m3级加油站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彭泽县城发石化能源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哈尔滨天源石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专业甲级

评价结论:

1、彭泽县城发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彭湖湾工业园加油站新建项目,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及安装;项目安全设施能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经验收后投入生产和管理。
    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①该加油站涉及的汽油、柴油属于易燃液体,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内危险化学品。其中汽油属于我国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②该加油站成品油储罐区和加油区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③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电气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等,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有害物质、噪声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
    3、项目公用工程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基本需要。

4、采用检查表评价法进行加油站安全评价,结论为符合要求。

5、加油站取得了防雷接地检测报告。加油站能够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6、建设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三同时审批,安全设施按照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

7、项目在外部防火距离、平面布置、消防安全设施和措施能够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电气防爆防护、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安全设施建立有效。

8、该工程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在选定的3个单元中可能出现一般危险作业环境有二个单元,且一般危险作业环境的出现均由物料的危险程度所决定,而其余单元的作业均在稍有危险范围,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9、危险度评价油储罐区得分为9分,为级,属低度危险。由于设有紧急切断系统,采用埋地油罐、密封操作、高低液位报警、防渗漏检测等措施,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10、加油站设置了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机构工作有力,加油站安全经营管理处于正常有序开展范围。
    11、该站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本站应急救援力量不足,社会救援力量较远,因此该加油站重点关注救援力量的培训和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

综上所述,彭泽县城发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彭湖湾工业园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设施和措施在试经营过程中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条件,消防设施到位且在有效期内,安全管理能够满足正常安全经营的需要,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符合经营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要求。

现场照片:

提交时间:

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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