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t丁基锂及副产1000t氯化锂生产线搬迁新建项目(一期工程年产500t丁基锂)

发布时间:2018-10-18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1000t丁基锂及副产1000t氯化锂生产线搬迁新建项目(一期工程年产500t丁基锂)

简介: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周红波

技术负责人:

夏长喜

过程控制负责人:

黄香港

评价报告编制人:

周红波、王海波

报告审核人:

戴磷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周红波

注册安全工程师:

周红波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周红波、王海波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18.9.10;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

评价报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03月,总部位于江西省新余市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专业从事于锂铷铯和锂电新材料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是全球最大的金属锂生产供应商,拥有特种无机锂、有机锂、金属锂及锂合金等系列产品。该公司在新余市仙女湖区河下镇的河下生产基地已建有一条“年产150吨丁基锂项目”生产线,由于河下生产基地不在化工园区,不符合要求,公司现将河下生产基地年产150吨丁基锂项目生产线搬迁到马洪基地,并扩能改造,扩能改造工程分两期进行,最终产能达到年产1000t丁基锂及副产1000t氯化锂;目前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成进入试生产阶段、二期工程正在建设过程中;该项目一期工程(简称为该项目)产能为年产500t丁基锂及副产500t氯化锂。建设用地位于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化工集中区,位于新余市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以北,西城大道以西,地理坐标为:北纬 27°5044.5″, 东经 115°0137.3″。所用场地为丘陵地,四面均为开发区征用土地,项目周边300m范围内无其他商业中心、学校,也无车站、码头等公共设施,亦无珍稀保护物种和名胜古迹。该项目生产工艺不是国内首次使用的工艺。对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3年第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的决定》的要求,该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

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列入危险化学品品名录的金属锂、氯丁烷、正己烷、环己烷、丁基锂(烷基锂)、氢氧化锂、氩气、氮气等。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该项目建成后运行前,项目单位应向安监部门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名称: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t丁基锂及副产1000t氯化锂生产线搬迁新建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

建设单位: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马鸿基地

项目负责人:李良彬

投资金额:固定资产3184万元,流动资金利用公司已有的铺底资金;

项目产品方案与生产规模:年产500t100%丁基锂(20%丁基锂2500吨)和副产500t氯化锂

建设内容: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t丁基锂及副产1000t氯化锂生产线搬迁新建项目分期建设,该项目属于一期工程,建设有生产车间1栋、机修车间(含制氮冷冻机)、产品罐区、原料罐区、产品灌装区、金属锂仓库、发配电室、控制室、锂水收集池、循环消防水池和事故应急池等,该项目办公生活及其他公用工程依托马洪基地的前期已建工程。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安全评价结论:

1. 工程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有害因素

1)依据《危险化学品名录》,结合该项目的工艺流程描述,最后查相应物质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表,通过上述分析可得:该项目列入危险化学品品名录的有金属锂、氯丁烷、正己烷、环己烷、丁基锂(烷基锂)、氢氧化锂、氩气(压缩的)、氮气(压缩的)等。

2)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该项目金属锂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3)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11年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该项目的产品和工艺、设备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工艺。

4)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通过对该项目企业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5)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通过对该项目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

6)固有危险度评价:该项目固有危险程度等级为Ⅰ级的装置场所为101生产车间、203产品储罐;Ⅱ级的装置场所为201原料贮罐区,该项目总的固有危险程度等级为Ⅰ级。

7)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定义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40号令)得出结论如下:该项目危险化学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8)该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淹溺、车辆伤害、低温、高温、噪声与振动、毒物。其中,中毒和窒息及火灾、爆炸和灼烫为主要危险因素,毒物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2.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

1)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t丁基锂及副产1000t氯化锂生产线搬迁新建项目一期工程为搬迁新建项目,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不是国内首次使用的工艺。该项目已取得了立项批复。

2)该项目建设在位于余市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原名新余高新区化工集中产业园)内;

3)该项目与周边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周边河流、企业等距离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防火间距的要求。

4)该项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80m,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内无公众聚集类、居住类,无高敏感场所(如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重要目标(如党政机关、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及特殊高密度场所(如大型体育场、大型交通枢纽等)。

2)该项目投产后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对其周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的生活基本没有影响。在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对周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的生活存在影响。

3)该项目周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的生活对该项目投产后的正常生产没有影响。在周边单位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对该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的生活存在影响

4)该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不包括地震等破坏力极大的自然灾害)的变化对该项目投产后的正常生产没有影响。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采纳情况和已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水平

该项目依据工艺特点采用的全部安全设施,根据自然危害因素、交通运输以及生产中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分类,每类的防范措施包括了以下方面: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设施,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泄压和止逆设施,紧急处理设施,防止火灾蔓延设施,灭火设施,紧急个人处置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该项目在各专业设计中了比较完善的安全设施,采纳了该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有关安全措施建议及要求;在建设过程中采纳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的安全措施建议及要求,针对性的采取了相应的预防措施,因而该项目安全设施满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4.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中表现出来的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

1)技术、工艺安全可靠性

该项目装置选用的均是成熟、先进的工艺,各分项工艺也均通过筛选、比较,选择了技术先进、容易控制、设备少、流程短的工艺,在工艺选择上保证了该项目较高的本质安全程度,设备少、流程短也降低了事故发生的几率,同时采用了DCS控制系统对生产进行监控,对工艺参数、事故报警、安全联锁、紧急停车实现了程序控制、远程操作,对生产调度协调一致,保证了该项目能够安全、稳定的运行。

工艺装置的控制采取了控制系统DCS,对装置生产过程集中检测、显示、连锁、控制、报警和紧急停车。设置安全泄放系统,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可能泄漏的场所,根据规范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施。

针对危险化学品的火灾、爆炸危险性,设计从本质安全的角度,从工艺及过程安全控制方面进行了安全设施、措施的设置和采纳;在此基础上,从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和降低事故后果严重程度的角度,在冗余设置、故障报警、紧急停车、安全隔离、耐火保护、消防措施等各个方面,进行了安全设施设计,以将装置的火灾、爆炸危险性降至现阶段可以接受的程度。

2)装置、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性分析结果

该项目针对各种介质的腐蚀特点和不同的工艺操作条件,相应设备的材质分别采用了碳钢、碳钢衬里、不锈钢等金属材料。

装置中各设备均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设计、制作、安装;关键部位配有安全设施或安全附件,如在受超压保护设备相关处设有安全阀、防爆膜;压缩机出口设置冷却设施等。

爆炸区域的电机、仪表等均选用防爆型,考虑部分物料的腐蚀性,部分选用防腐蚀型。

设置防雷防静电装置,保护接地、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公用接地网。

在试生产过程中装置、设备及安全设施安全可靠,未发生因装置设备原因而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表现出来一定的安全可靠性。

3)其它安全可靠性分析

该项目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均为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和安装。

该项目公辅工程均能满足项目要求。

该项目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的电气设备及照明设施均为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电缆安装使用槽盒或穿钢管敷设,符合《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要求。

4.建设项目试生产中发现的设计缺陷和事故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项目经过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和安装,在试生产过程中,项目的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设计缺陷。对试生产期间发现设计安全事故隐患项已按要求整改完成。

5.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情况

该项目危险化学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5.该项目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1)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符合性:该项目立项审批手续齐全,安全设施设计、建设施工、施工监理均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已通过江西省萍乡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有关专家审查、备案,并按照规范施工建设,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施工、监理手续。试生产方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均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审查;

2)周边环境的适应性:该项目正常生产时,与周边其他企业相互影响较小。

3)平面布置及常规防护设施措施的合理性:该项目生产场所、办公场所之间的间距满足安全要求,防火分区、防雷设施、安全出口的设置等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消防道路的净宽度、净高度、转弯半径均满足运输车辆及消防车辆通行。设置的常规防护设施、防止机械伤害、防中毒窒息的设施和措施基本合理。

4)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的安全性:消防设施配置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生产工艺操作和设置的安全设施基本满足安全需要,生产设施的布置能保证人员疏散安全及操作方便。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安全可靠。

5)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的配套性:为该项目生产配套的供水、供电、供气满足需要。

6)人员管理及安全培训方面充分性:公司现已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安全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该项目安全管理需求。该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基本健全,制度执行情况较好。该公司已为从业职工交纳了工伤保险。

8)应急救援有效性:该公司已按照(GB/T29639-2013)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设施,制定了演练计划并进行了演练,应急救援准备充分有效。

9)通过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全过程的分析、评价,我们认为该项目建设依据充分、建设程序合法;厂址总体布局合理,工艺技术先进,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各项安全防护设施配套齐全,并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达到了设计要求,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满足该项目的安全生产需要。

10)该项目设自动监控系统,设有工业电视监控系统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自动监测测点的布局合理,现场。该项目采用的自动控制系统符合设计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11)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危险化工工艺。该项目采用DCS自动控制系统,采用就地控制和集中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工艺设备仪表的检测主要为集中仪表控制,对生产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流量等的关键参数手动控制。主要采用常规仪表对生产过程中、储罐区的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重要参数远处至控制室;

12)该项目试生产后所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劳动安全措施符合《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

13)该项目建立有较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各级工作人员均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写完善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

14)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均参加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15)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具有大专以上的学历,并按照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具备与该公司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业人员上岗前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培训;职业、职能技术培训;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教育,并考试合格后上岗。具有相应安全知识和技能。

16)该项目试生产后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t丁基锂及副产1000t氯化锂生产线搬迁新建项目一期工程(500t丁基锂及副产500t氯化锂)的建设做到了安全设施与主体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该项目采取的主要安全措施和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完善,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有章可循,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均已整改。自建成试运行以来,生产设备运行正常,安全设施工况良好。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认为: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t丁基锂及副产1000t氯化锂生产线搬迁新建项目一期工程(500t丁基锂及副产500t氯化锂)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验收条件。

 

提交时间:201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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