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销售分公司迎宾大道加气站项目验收评价

发布时间:2020-12-25

评价报告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销售分公司迎宾大道加气站项目验收评价

项目简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销售分公司迎宾大道加气站建于南昌县南高公路西(莲西大桥西南侧),占地面积7315.34平方米,站房利用原加油站站房。

 本项目主要是为满足CNG公交车和出租车的用气需要,考虑到气源情况和设备加气能力等因素,站内设有1台24.11m3CNG气瓶车位、1台液压式撬装CNG子站压缩机;CNG加气采用三线制供气双枪加气机2台,二枪加气机2台共4枪。日加气量为1.5×104Nm3,年加气量为547.5×104Nm3。 原加油部分:汽30m3埋地储罐3台(其中停用一个92#汽油罐),柴油30m3埋地储罐2台,折合总容积90m3,属二级加油加气(CNG)合建站。

天然气列入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该站现因办理延期换证需要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项目组成员

李炎枝

0800000000101600

004011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报告编制人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李炎枝

0800000000101600

004011

 

报告审核人

邱国强

1700000000200904

022186

 

过程控制人

徐美英

1600000000200750

022732

 

技术负责人

应宏

1600000000101630

001630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序号

现场检查后提出的安全隐 患

安全隐患整改落情况

检查结果

1

管束车停车位与设计不一致,应按设计标示管束车停车位,并设置防护栏杆;

管束车停车位已按设计要求标示管束车停车位,并设置防护栏杆;

 

符合要求

2

未按照《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AQ3047-2013)设置警示标志及应急处置卡;

已按照《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AQ3047-2013)设置警示标志及应急处置卡;

 

符合要求

3

现场未张贴一图一牌三清单,安全操作规程;

现场已张贴一图一牌三清单,安全操作规程;

 

符合要求

 

 

评价结论

  1)本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

2)本项目经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建设项目在总体布局及常规防护设施、消防安全设施、电气机械防护、劳动保护等方面安全设施、措施设置较为合理,基本有效。

4)该公司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较齐全,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企业对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已落实整改,项目整体上运行状况良好,其安全程度是可以接受的。

综上所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销售分公司南昌迎宾大道加气站项目安全设施具备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现场工作时间

2020.12.4

报告提交时间

2020.12.25

现场参加人员

聂润荪,企业(谢云龙、赖明锋

现场照片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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