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永新里田加油站加油站新建项目

发布时间:2019-05-15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江西吉安永新里田加油站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简介:

 

公司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永新里田加油站加油站

成立时间:2015122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里田镇高速公路口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汽油、柴油零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5号(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5号令(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正)的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完成并成功试运行一段时间后,企业应对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以判断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对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的符合性,并检查相关安全配套设施“三同时”的有效性。

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永新里田加油站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其新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工作,于20195月组成评价小组,对所提供的资料、文件进行了审核,对现场进行了实地检测,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要求,编写此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檀廷斌

技术负责人:

夏长喜

过程控制负责人:

黄香港

评价报告编制人:

檀廷斌苏睿劼

报告审核人:

戴磷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王海波、谢寒梅、苏睿劼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檀廷斌、苏睿劼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19.5

主要任务:江西吉安永新里田加油站加油站新建项目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加油站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永新里田加油站

加油站地址

吉安市永新县里田镇高速路口旁

法定代表人

张劲松

主管负责人

张劲松

联系电话

0796-2177770

职工人数

5

技术管理人数

1人

安全管理人员

1

占地面积

5333m2

储存能力

150m3

加油站级别

二级

加油机

正星科技

加油机数量

4

加油枪数量

4枪/2枪

建、构筑物情况

名称

结构类型

耐火等级

层  数

高  度(m)

面积(m2

加油罩棚

钢架结构轻质顶

2

1

7.6

702

站房

砖混结构现浇顶

2

2

7.6

351.8

序号

油品名称及编号

单罐容积(m3)×台数

油罐

形 式

1

0#柴油

30×2

双层

卧式埋地

2

92#汽油

30×2

双层

卧式埋地

3

95#汽油

30×1

双层

卧式埋地

主要消防设施

35 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个;5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6只;3kg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2只;石棉毯5块;消防沙2m3

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涉及的汽油、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

2对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颁布,703号修改)可知,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3经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4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588号修改)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5经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6根据《高毒物品名录》(2003年版),该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7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3号)分析,该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8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分析,该项目涉及的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9)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该项目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0)该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车辆伤害、触电等。其中火灾、爆炸为主要危险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三、评结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永新里田加油站的安全设施和措施在正常经营过程中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条件,消防设施到位且在有效期内,安全管理能够满足正常安全经营的需要,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符合经营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要求。

四、现场工作照片:

 

提交时间:

20195月15日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电话:0791-87379386 0791-87379377 传真:0791-87379377 赣安QQ群:62630376

赣ICP备11006889号-1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872号金涛大厦A座16楼 技术支持:易动力网络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