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九江弘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都仙下加油站二级加油站新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0-08-28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九江弘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都仙下加油站

项目名称:

二级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九江弘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都仙下加油站是由九江弘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经投标中标投资建设,位于于都县仙下乡潭石村石下组,于(都)宁(都)公路旁即224省道,站内设2台50m³的0#柴油卧式罐、1台50m³的92#汽油卧式罐、1台50m³的95#汽油卧式罐。油品总贮存能力为150m³(折算成汽油贮量计),属新建二级加油站,油罐采用双层非承重罐池直埋方式,并设抗浮基础,为防渗罐池,加油机采用四台双枪加油机,共8枪。

九江弘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都仙下加油站已经江西省商务厅规划确认,建设用地经于都县仙下乡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出具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加油站预选址意见。该项目经江西省商务厅规划同意,为农村网点加油站(G7-185号),该加油站的新建项目。经于都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审查取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建设项目名称:九江弘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都仙下加油站新建项目(二级加油站)。

建设单位:九江弘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投资单位:九江弘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何治衡

项目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仙下乡潭石村石下组

储存规模:设0#柴油储罐2台,每台储罐容积为50m3、92#汽油储罐1台,储罐容积为50m3、95#汽油储罐1台,容积为50m3。总容量200m3,折合汽油为150m3,按国家现行《汽车加油与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对加油站的等级划分计算,该站属二级加油站。

加油能力:加油站设2排加油岛,4台多油品2枪加油机。

劳动就业:劳动定员6人(其中站长1人,副站长兼安全员1人,加油员6人)。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近3000㎡,油罐区146㎡,设2台50m³的0#柴油卧式SF油罐、1台50m³的92#汽油卧式SF油罐、1台50m³的95#汽油卧式SF油罐;加油区网架611㎡,设4台2枪加油机;单层站房170.3㎡

新建的二级加油站工程项目现已竣工,经空负荷试车一切正常,达到了设计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第45号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监总局第55号令)等规定的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为检查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是否“三同时”和在安全经营及安全管理方面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确保工程项目在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九江弘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都仙下加油站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该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李永辉

技术负责人:

马  程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李永辉

报告审核人:

林大建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李永辉、陈  浩

注册安全工程师:

刘志强、李永辉

技术专家:

刘志强,化工工艺工程师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刘志强

时间和主要任务:

完成时间:2020828日;

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九江弘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都仙下加油站二级加油站新建工程项目的主体装置和辅助设施,包括经营过程中的危险和危害因素控制措施和工艺、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以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组织、机构、人员、防护设施、作业环境及管理制度等安全经营条件的符合性评价。具体范围如下:

1.层站房1栋及加油罩棚

2.埋地油罐

3.加油机及工艺管道

4.消防安全、防雷装置、配电设施。

二、项目基本情况:

该加油站规划用地面积约为3000m2,用地呈不规则多边形,其位置与于宁公路(S219省道)呈平行,但面向西面略呈偏北,其西北面总长约74m,北面和东面呈多折线,多段边长合计约65m,东面和南面多段折线长约60m(呈五段折线),南面和西面多段折线长约58m。该加油站的工艺设施及建筑物应布置用地面积范围内。

根据规划设计,该加油站处于都县仙下乡潭石村于宁公路东面偏南,加油站的出入口设在于宁公路;加油站东面、北面为绿地,空地,南面为空地。站区50m范围内无学校、医院等重要公共建筑,不会受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是较理想的加油站建设场地。(具体参见附件——总平面布置图)。

九江弘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新建二级加油站工程项目,站区内总平面布置按加油区、油罐区、经营办公区、卸油作业区以及辅助设施布置。

【加油作业区】设在站区中南部布置,根据规划设计,该站设2枪税控燃油加油机4台,分双排布置在加油岛上;加油机上方设钢架顶结构的罩棚,罩棚面积23.5m×26m=611m2。加油机距西面偏北侧于宁公路路肩南侧为28.2m,北端为34.9m,距站房5.9m。

【埋地储罐区】设置在加油站南部加油房后后面方,为非承重罐池,防渗处理,储罐区面积14.48m×10.08m=146m2,油罐距于宁公路路肩57m。4台油品储罐南北横向并排设置在罐池内,从西往东依次为50m30#柴油罐2台,50m392#汽油罐1台, 50m395#油储罐1台;储罐埋地敷设,罐顶覆沙土厚度不小于0.5m。

【营业办公区】二层站房一栋,营业办公区设在站房内,站房设置在加油作业区南侧。站房占地面积26.2m×6.5m=170.3m2,建筑面积340.6m2。建筑物内设营业厅、办公室、财务室和发配电室。发配电室设在站房西南角,配电室距离于宁公路约40m,距离最近的加油机5.9m。

【卸油作业区】设在油品储罐区的西面。设有密封卸油口、消防沙池和消防器材箱以及回车场地。其卸油区域设在加油站西面界址中间,设有2m3消防沙池和消防器材间。卸油管口距最近的加油机19m、于宁公路路肩58m。消防沙池和消防器材箱设置在密封卸油口两侧,密封卸油口与加油作业区之间设回车场地,可供油罐车卸油时停靠。

加油站周边500m内无重要的公共建筑,油罐区和加油机500m范围内无学校、医院、商业中心,50m范围内无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50m范围内无一类保护民用建筑,无二类保护民用建筑,无三类保护民用建筑。6.5m范围内、无架空电力、通讯光缆等。

卸油工艺:油罐车行驶至加油站内密封卸油口停车处,利用油罐车与地下储油罐的高位差,采用密闭式卸油。采用油气回收系统,在油罐车卸油过程中,将原来储油罐内散溢的油气,通过油气回收地下工艺管线及卸车软管重新收集至油罐车内,实现卸油与油气等体积置换。其工艺流程如下图:

卸油油气

卸油工艺流程图

加油工艺:加油作业时,采用潜油泵提供的动力,油品通过加油管道至加油机,进入受油容器。同时,加汽油作业时,有油气回收回收系统,汽油蒸汽通过油气回收管道回至汽油罐。具体流程见下图:

 

潜油泵

 

 

              柴油加油工艺流程图

潜油泵

 

 

 

 

汽油加油工艺流程图

 

三、评价结论

1、九江弘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都仙下加油站新建二级加油站工程项目,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和施工,项目的前期手续齐全;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前置条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①该新建加油站项目,在竣工后的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成品油的储存量,未构成GB18218-2018规范中规定的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汽油和柴油均具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危害特性;其中汽油机为安监总管三〔2011〕95号文件公布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②该加油站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火灾爆炸、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等,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中毒与窒息、噪声、高温执辐射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3、该加油站固有危险程度,储罐区经危险度评价为汽油中度危险,柴油罐为低度危险。由于采用埋地油罐、密封操作、加油油气回收等措施,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4、该站的选址、自然条件、总体布局,能满足安全经营条件。加油站将经营区域分为加油作业、卸油作业区和办公营业区、辅助服务区四个分区,功能明确、合理。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工业企业卫生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

5、《安全条件评价检查表》评价表明,该站安全设施安全条件评价结果符合规范要求;《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检查表》评价,除无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不符合项外,总体上符合AQ3010-2007标准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检查表》检查,该站总体上符合零售经营成品油的安全经营条件。

6、加油站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应予以重点防范。

综合所述: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标准检查,九江弘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都仙下加油站新建二级加油站工程项目,对评价人员提出的整改项目进行了整改落实,且全部到位,因此该加油站的新建工程安全设施符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安全条件。

 

提交时间:

2020828日

现场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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