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黄岗石灰石矿露天开采整改工程
发布时间:2021-04-18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黄岗石灰石矿露天开采整改工程
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简 介: |
|
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黄岗石灰石矿,属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黄岗石灰石矿属凹陷露天采石场矿山企业,主要产品为水泥用石灰石开采、销售。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黄岗石灰石矿位于泰和县县城北西300°方向直距2公里处,行政区划属泰和县上田镇管辖。矿区地理位置:东经114°51′28″~114°52′10″,北纬26°48′59″~26°49′15″。105国道从黄岗石灰石矿南东303米(最近距离)处通过,319国道从黄岗水泥灰岩矿南776米(最近距离)处通过。距京九铁路泰和站6公里,距赣江、泰和县城5公里,交通十分便利。
矿山采用采用凹陷露天开采方式,采场内的矿石运输和废石运输都采用自卸式卡车公路运输。矿山采场运输公路由矿区自南往北折返至采场西侧进入采场作业平台。
矿山采场+60m标高以上的表土已剥离完,目前自上而下已形成:+60m剥离(凿岩)平台,+46m铲装平台。其中:+65m安全平台,宽度6m,台阶高约5m~10m,台阶坡面角度约45°;+60m剥离(凿岩)平台宽30~40m,台阶高5m~8m,坡面角度约70°;+46m铲装平台宽约20~30m,台阶高14m,台阶坡面角度约70°。
2020年5月,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了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黄岗石灰石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的矿山企业,证书编号:赣AQBKⅡ[2020]058 有效期至:2023年5月。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邓 飞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邓 飞 |
报告审核人: |
李永辉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陈 浩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永辉 |
技术专家: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邓 飞、陈 浩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1年3月26日和4月2日,现场勘察/收集资料;整改验收、报告编制 |
评价报告: |
|
一、评价范围:根据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黄岗石灰石矿《采矿许可证》,开采深度为93.3m至0m 标高内;除去矿区东部民居300m范围禁采区和矿山西南部禁采区后设计的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设计开采范围面积 0.1460km2,本次设计的标高为+72m~±0m 标高之间的矿体。2021年3月16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下发了《关于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黄岗石灰石矿露天开采整改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赣应急非煤项目设审[2021]17号),确定范围内的基本安全设施、专项安全设施及露天开采整改工程建设作业活动和工业设施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其后果严重程度及其证照、技术资料、安全机构、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程度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安全对策措施,即为本次露天开采整改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范围。
二、评价结论: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黄岗石灰石矿露天开采整改工程项目,通过前期的整改工程建设和试生产,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安全设施符合《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黄岗石灰石矿露天开采整改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黄岗石灰石矿露天开采整改工程项目符合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1年4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