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五云镇南田金建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一期工程
发布时间:2020-10-14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赣县五云镇南田金建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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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五云镇南田金建采石场为一开采多年露天矿山,主要产品建筑用石料,矿区位于赣州市区北西约35公里,行政区划为赣县区五云镇行政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52′05″;北纬26°01′50″。矿区面积0.4161km2。矿区南与105国道相邻,交通较为方便。
为延长矿山服务年限,2020年1月矿山委托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编制了《赣县五云镇南田村刘坑矿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赣县五云镇南田金建采石场因矿区范围扩大和生产规模提高的原因需进行扩建,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设计采用山坡+凹陷型露天、自上而下的开采方式进行开采。
矿山生产规模为60万立方米/年,服务年限为10.4年。
根据设计基建工程安排,一期工程基建台阶位置设置在矿山采场+245m、+230m标高处。基建工程量主要包括剥离、开拓运输公路及防排水等工程。
矿山于2020年9月底基本完成了本矿的基建工程量,形成+245m、+230m台阶及生产辅助系统的建设工程。同月,矿山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照设计要求及《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进行基建工程验收。经过验收现有的生产及生产辅助系统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目前矿山已基本完成了开拓、运输、供电等生产和辅助生产系统安全设施的建设工程,达到了矿山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的基本条件。
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赣县五云镇南田金建采石场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对赣县五云镇南田金建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一期工程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我中心评价专家组于2020年9月20日,9月30日对该矿进行了现场勘察,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矿山设计资料、安全技术与管理资料和矿山现状资料,针对矿山生产运行过程中安全设施实际情况和管理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对其安全设施建设情况作出客观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验收评价报告,作为该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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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李永辉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永辉 |
报告审核人: |
邓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李永辉、陈 浩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永辉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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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李永辉、陈浩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完成时间:2020年10月14日;
主要任务: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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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安全验收评价对象:赣县五云镇南田金建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一期工程。
安全验收评价范围:根据湖南联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赣县五云镇南田金建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初步设计说明书及安全设施设计》所包含的安全设施设计内容,本次安全验收评价范围为赣县五云镇南田金建采石场一期工程设计范围(见表4-1)内基建工程+245m台阶、+230m台阶的生产系统、辅助系统所包含的基本安全设施和专用安全设施。
本评价报告不包括矿山矿石工业场地设施和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
二、评价结论
该建设项目自进行矿山基建建设、施工、试生产运行以来,能够按照露天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对试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安全技术问题进行了整改,符合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已建项目的安全设施总体运行有效、技术措施得当;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健全,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能在生产过程中得到有效遵守和实施,试生产运行以来,安全设施运行正常,对照《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查找、赣县五云镇南田金建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竣工验收项目中,否决项的检查结论均为“符合”,且验收检查项总数75小项,其中“符合”的小项为73项,“不符合”的小项为2项,验收检查项中结论为“不符合”项等于3%,小于5.0%。
综上所述,赣县五云镇南田金建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符合《赣县五云镇南田金建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规定要求,具备安全设施验收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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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年10月14日 |
现场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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