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东瑞实业有限公司灵溪小镇玻璃景观吊桥项目
发布时间: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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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东瑞实业有限公司灵溪小镇玻璃景观吊桥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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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鹰潭东瑞实业有限公司灵溪小镇玻璃景观吊桥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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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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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溪小镇玻璃景观吊桥项目建设单位为鹰潭东瑞实业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左东水。项目位于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杨溪乡灵溪小镇景区内,鹰潭市余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9年9月10立项审批。
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院2019年5月提交了《鹰潭市灵溪小镇玻璃景观吊桥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细勘察)》(以下称《勘察报告》),广东中建国际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提交了《江西灵溪小镇景区玻璃悬索桥项目施工图设计》(以下称《施工图设计》)。灵溪小镇玻璃景观吊桥项目采用高架索桥结构,设计主跨176m,桥宽2.0m;桥面由200mm方钢、方钢纵梁,三层钢化玻璃结构;缆索系统主缆采用7根Φ36mm高强度镀锌钢丝绳;主桥成桥后中跨垂跨比为1:12.14,桥台矢跨比为0.082;设计最大一次通行人数不大于350人(80kg/人)。项目建筑面积2450m2、设计总投资790万元,已于2019年12月初主体工程完工,并委托国质(北京)建设工程检测鉴定中心于2019年12月8日~16日进行载荷(静载)试验,并提交鉴定报告。
鹰潭东瑞实业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称“赣安中心”)对该项目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赣安中心”接收委托后,组成评价项目组,到建设单位收集有关资料。评价组于2019年12月19日到现场了解项目情况,收集了评价项目有关设计、施工、监理资料及生产管理等其他资料,经过认真细致的资料审核,再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意见,业主按要求整改合格后,评价组成员再次到现场检查,并按照《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完成了《鹰潭东瑞实业有限公司灵溪小镇玻璃景观吊桥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为了保证评价报告质量,报告形成初稿后,组织人员对评价报告进行了内部审核,经由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2020年4月24日鹰潭东瑞实业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灵溪小镇玻璃景观吊桥项目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鹰潭东瑞实业有限公司对专家组提出的现场问题进行了整改,竣工验收专家组并对验收评价报告提出了修改意见,评价组依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后现场整改情况及验收组专家意见对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本报告最终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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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伍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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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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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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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伍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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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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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黎余平、黄伯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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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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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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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伍建生、黄伯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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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0年4月7-8日组织评价专家组对该建设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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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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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东瑞实业有限公司灵溪小镇玻璃景观吊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能够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与主体工程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现场检查,安全设施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正常运行、使用。
结论:鹰潭东瑞实业有限公司灵溪小镇玻璃景观吊桥建设项目符合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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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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