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金帆能源贸易有限公司金帆加油站(新建)项目
发布时间:2019-06-03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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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琼中金帆能源贸易有限公司金帆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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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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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金帆能源贸易有限公司金帆加油站位于海南省琼中县万泉路南侧,加油站东侧为空地,有电力线路及临建房;南侧为空地;西侧有三类保护物(饭店);北侧为架空电力线及万泉路,万泉路对面为三类保护物(宾馆)。加油站用地面积2300m2,站内新建站房建筑面积326.2m2,二层建筑;新建罩棚面积814m2,单层建筑;加油站罩棚下设4座加油岛和4台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型加油机,设置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及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分散式),预留三次油气回收。本工程设有5个埋地油罐,分别为1个50m3的92#罐,1个30m3的95#罐,1个30m3的98#罐,1个50m3的0#罐,1个30m3的0#罐,油罐总容积为190m3,折合汽油容积15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3.0.9条规定,金帆加油站为二级加油站。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局第45号令)第十九条:“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且不得委托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安全评价的同一安全评价机构。” 因此琼中金帆能源贸易有限公司金帆加油站需要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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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吕红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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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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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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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吕红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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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占 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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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吕红转、谢寒梅、黎余平、倪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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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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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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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吕红转、谢寒梅、黎余平、倪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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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9.5.1~2019.6.3;
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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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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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及建议: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该项目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噪声、中毒和窒息等;
(2)项目的主要危险有害部位是加油区、油罐区及卸油点;
(3)经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汽油、柴油的储存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4)经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5)经辨识,本项目设计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汽油。
2.安全生产条件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设项目所采用的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安全、可靠,安全水平较高;
建设项目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项目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基本遵循了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即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该建设项目及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和措施在评价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3.评价结论
该加油站项目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4.建议
(1)安全设施的更新与改进
加油站应时常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保持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建立消防器材档案,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证完好备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强制检测的安全设施及时进行检测,保证安全设施在其有效使用期限内。
(2)安全条件和安全经营条件的完善与维护
加油站应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经营管理制度,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对《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补充和完善,并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3)主要装置、设备(设施)的维护与保养
加油站应加强对设备、管线等的日常维护和保养,防止 “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4)安全投入
加油站应保证安全设施的投入费用符合《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的规定。
(5)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达标建设与考评。
加油站在验收投入运营后的一年内,应按照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达标建设与考评。
(6)其它方面 加油站应关注周边条件的变化,对周边规划建设建构筑物应及时提醒有关部门,使相关设施与加油站保持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间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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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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