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婺源县中婺石油有限公司江湾大道城东加油站新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2-01-06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名称:

婺源县中婺石油有限公司江湾大道城东加油站新建项目

简介:

 

婺源县中婺石油有限公司江湾大道城东加油站(以下简称“江湾大道城东加油站”)新建项目地处婺源县紫阳镇江湾大道东侧。站内分为加油罩棚区、站房区、储油罐区、辅助用房;加油站设4个埋地卧式储罐,其中容量为50m³的0#柴油储罐1个、50m392#汽油储罐1个、50m395#汽油储罐1个、25m398#汽油储罐1个,储罐总容量为175m3,按柴油储罐折半计算,折算总容量为150m3,为二级加油站。现加油站已完成基础建设。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黎余平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黎余平

报告审核人:

檀廷斌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黎余平、郑强、王冠、占伟、罗沙浪

注册安全工程师:

郑强、王冠、占伟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黎余平

时间和主要任务:

完成时间:2021.12.15

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

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婺源县中婺石油有限公司江湾大道城东加油站新建项目

项目地址:婺源县紫阳镇江湾大道东侧

项目规模:储罐总容量为175m3,折算总容量为150m3级加油站

    设备设施:150m³92#汽油埋地卧式双层储罐、150m³95#汽油埋地卧式双层储罐、125m398#汽油埋地卧式双层储罐、150m³柴油埋地双层储罐;6台四枪加油机

评价结论

1、婺源县中婺石油有限公司江湾大道城东加油站新建项目,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及安装;项目安全设施能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经验收后投入生产和管理。

    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①该加油站涉及的汽油、柴油属于易燃液体,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内危险化学品。其中汽油属于我国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工工艺。

    ②该加油站成品油储罐区和加油区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③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电气伤害、车辆伤害、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等,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有害物质、噪声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

    3、项目公用工程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基本需要。

4、采用检查表评价法进行加油站安全评价,结论为符合要求。

5、加油站取得了防雷接地检测报告和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加油站能够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6、建设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三同时”审批,安全设施按照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

7、项目在外部防火距离、平面布置、消防安全设施和措施能够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电气防爆防护、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安全设施建立有效。

8、从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在选定的单元中作业条件均在“一般危险”或“稍有危险”范围,该项目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

9、危险度评价油储罐区得分为17分,为Ⅰ级,属高度危险。由于设有紧急切断系统,采用埋地油罐、密封操作、液位报警、防渗漏检测等措施,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10、加油站现场情况与设计图纸相符,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11、加油站设置了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机构工作有力,加油站安全经营管理处于正常有序开展范围。

    12、该站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本站应急救援力量不足,社会救援力量较远,因此该加油站重点关注救援力量的培训和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

13、在安全验收评价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项,本报告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婺源县中婺石油有限公司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综上所述,婺源县中婺石油有限公司江湾大道城东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设施和措施在正常经营过程中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条件,消防设施到位且在有效期内,安全管理能够满足正常安全经营的需要,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符合经营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要求。

现场照片:

提交时间:

20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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