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田心南塘陈氏采石厂露天开采扩建工程露天开采扩建工程
发布时间:202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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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田心南塘陈氏采石厂露天开采扩建工程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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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上高县田心南塘陈氏采石厂露天开采扩建工程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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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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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田心南塘陈氏采石厂(以下简称“陈氏采石厂”)成立于2011年2月,原名为上高县田心南塘采石场。上高县田心南塘陈氏采石厂于2020年进行了扩能,由原来的10万吨/年扩能为40万吨/年,委托江西省中赣投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经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审查批复,批复文号为:宜市应急非煤项目设审[2020]29号。
取得批复后矿山进行了施工,由于原设计存在部分范围爆破安全距离不足,设定了禁采区,企业为了充分利用资源,2021年6月21日矿山与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春供电分公司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计划采用机械开采方式开采《安全设施设计》设置的禁采区内资源。为了降低爆破对高压线塔的影响,矿山委托上高县亿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上高县田心南塘陈氏采石厂露天开采爆破施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通过了专家评审。
2021年09月,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上高县田心南塘陈氏采石厂扩建工程露天开采安全预评价报告》。
江西省中赣投勘察设计有限公司2021年10月编制了《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和《初步设计(变更)》。2021年10月26日,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进行了评审,11月11日下发了《安全设施设计(变更)》批复,批复文号为:宜市应急非煤项目审[2021]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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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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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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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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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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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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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黎余平、黄伯扬、许玉才、倪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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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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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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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纪鹏、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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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11月组织评价专家组对该建设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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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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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矿山成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员;建设项目遵循《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规定,其“三同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矿山电源及其配电系统属于利旧工程;排土场的位置与设计的排土场的位置相符。综上所述,该矿山无《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中否决项。
本报告对“三同时”程序、矿山露天采场、采场防排水系统、矿岩运输系统、供配电、总平面布置、排土场、通信系统、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标志及安全管理、重大隐患判定等12个方面的119项内容进行符合性评价,其中14项无关项,不符合项有3项,不符合项占检查项总数的2.8%,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6〕14号)附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规定的“不符合”项少于检查项总数5%的要求。
结论:上高县田心南塘陈氏采石厂露天开采扩建工程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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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2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