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青原区富滩公路石料厂露天开采扩建工程
发布时间:2022-02-21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吉安市青原区富滩公路石料厂露天开采扩建工程
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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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青原区富滩公路石料厂(以下简称“富滩公路石料厂”)矿区位于吉安市城区140°方位直距约15km的富滩镇观前村,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5°05′02″~115°05′16″,北纬:27°00′47″~27°01′00″。行政区划属青原区富滩镇管辖。
富滩公路石料厂是一座多年开采的老矿山,开采方式为山坡露天开采,主要生产建筑用砂岩。采用深孔爆破作业,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机械铲装,汽车运输。
2020年2月18日,吉安市青原区富滩公路石料厂委托吉安市富林矿山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提交了《吉安市青原区富滩公路石料厂建筑用砂岩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21年4月,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编制《吉安市青原区富滩公路石料厂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2021年7月由江西省煤矿设计院编制《吉安市青原区富滩公路石料厂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
2021年8月4日,吉安市应急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吉安市青原区富滩公路石料厂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吉市非煤项目审字[2021]17号)。矿山取得设计批复后便进行了基建工程施工,因矿山在改扩建工程实际施工中,采场首采平台实际位置与设计不符,因此,江西省中赣投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原江西省煤矿设计院)于2021年12月31日对《吉安市青原区富滩公路石料厂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作了变更,经过建设,吉安市青原区富滩公路石料厂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已完成,安全设施建设基本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委托我中心对吉安市青原区富滩公路石料厂露天开采扩建工程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为了确保安全验收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我中心于2022年1月10日,组织安全评价组人员对该矿山采场进行了现场勘察,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建设项目资料,分析了该建设工程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对划分的评价单元及单元内的因素逐项进行分析、评判,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该评价报告,以作为吉安市青原区富滩公路石料厂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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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李永辉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永辉、邓飞、林大建 |
报告审核人: |
李永辉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陈浩、许玉才、黎余平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永辉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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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李永辉、陈浩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1年12月31日收集资料、现场勘察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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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评价对象:为吉安市青原区富滩公路石料厂露天开采扩建工程。
评价范围:开采范围即为采矿许可证划定范围,由6个拐点坐标(见表1-1)圈定的采场基建工程。
垂直范围为+200m~+100m之间。本次验收采场涉及+200m、+180m、+170m、+160m平台,其中+200m、+180m为安全平台,已靠帮。
本次验收评价主要安全设施包括:建设项目的露天采场、采场防排水系统、矿岩运输系统、供配电、排土场、总平面布置、通信系统、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标志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基本安全设施和专用安全设施
本报告评价范围:不包括矿石破碎工业场地设施、沙场、水稳站及职业危害评价。
二、评价结论
本评价报告通过对吉安市青原区富滩公路石料厂露天开采改建工程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露天采场、采场防排水、矿岩运输、供配电、总平面布置、通信系统、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标志、安全管理以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等十一个评价单元的调查、分析,运用安全检查表分析法系统进行符合性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本评价项目中验收检查项的检查结论总数:62小项,其中否决项8项全部符合要求,其它项为54项,合格项45项,不符合项2项,缺项9项,占检查项总数的3.23%<5.0%,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6〕14号)附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规定的“不符合”项少于检查项总数5%的要求。
结论,吉安市青原区富滩公路石料厂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安全设施符合《吉安市青原区富滩公路石料厂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规定要求,具备安全设施验收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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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2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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