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金昌金矿有限公司土外山金矿1#尾矿库生态环境调查整治与安全闭库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2022-08-03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
项目名称: | 海南金昌金矿有限公司土外山金矿1#尾矿库生态环境调查整治与安全闭库工程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
简 介: | ||
海南金昌金矿有限公司1#尾矿库位于海南省西部昌江县叉河镇外山的一条山间沟谷,东北距昌江县城17km,北距小尾村5km(最近的铁路运输点),库区内有简易路与外界公路相通,交通较为便利。 2020年6月,海南金昌金矿有限公司决定不再使用1#尾矿库。根据《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尾矿库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应当在一年内完成闭库”,特向海南省应急管理厅申请1#尾矿库闭库。没有及时闭库的原因是,原计划为了准备以后加高扩容,确保生产排尾所需考虑,但因为政策、环保要求、以及下游饮用水源地等多方因素,没能再次启用。 2020年7月,海南金昌金矿有限公司委托金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对海南 金昌金矿有限公司1#尾矿库进行闭库设计工作,并出具了《海南金昌金矿有限公司土外山金矿1#尾矿库生态环境调查整治与安全闭库工程项目初步设计》(金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020年7月)及《海南金昌金矿有限公司土外山金矿1#尾矿库生态环境调查整治与安全闭库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金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020年11月)。 《海南金昌金矿有限公司土外山金矿1#尾矿库生态环境调查整治与安全闭库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经专家组审查通过。海南省应急管理厅于2020年11月25日下达了《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琼非煤项目安设审字【2020】4号),同意1#尾矿库闭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严格按照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如改变了1#尾矿库闭库建筑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或者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应及时向省应急管理厅申请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审查。安全设施施工完成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验收评价,并向省应急管理厅报送验收情况。 项目于2021年1月10日开始施工,并于2021年5月10日施工结束,安全设施建设已全部完成,且运行状况良好,可以正式闭库。 受海南金昌金矿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1#尾矿库的闭库安全验收评价工作。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吕红转 |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吕红转 | |
报告审核人: | 戴 磷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吕红转、黄伯扬、黎余平、许玉才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吕红转、管自强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1.4~2022.7 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评价报告: | ||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及建议: 1.安全设施符合性评价检查项总计31项,其中否决项12项,均符合要求,一般项19项,符合率96.77%;不符合项1项,不符合项占验收检查项总数约为3.22%,小于5%,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附表《尾矿库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中没有否决项的检测结论为“不符合”,且验收检查项总数中检测结论为“不符合”的项少于5%的判定要求,海南金昌金矿有限公司土外山金矿1#尾矿库生态环境调查整治与安全闭库工程项目符合安全验收条件。 2 评价结论 海南金昌金矿有限公司土外山金矿1#尾矿库生态环境调查整治与安全闭库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章、规程规范要求,安全设施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和规范要求,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合格、运行安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有效,具备闭库安全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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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2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