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永丰县丰树岩石灰石矿业有限公司永丰县陶唐乡中州村枫树岩石灰石矿(整合)(一期)露天开采工程

发布时间:2022-03-15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永丰县丰树岩石灰石矿业有限公司永丰县陶唐乡中州村枫树岩石灰石矿(整合)(一期)露天开采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简介:

永丰丰树岩石灰石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戴保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5MA38LFE129,经营范围为石灰石开采、销售,营业期限为2019年5月22日至长期,注册地在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陶唐乡人民政府院内,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永丰县陶唐乡石仓村横排上采石场与永丰县陶唐乡中州村枫树岩石灰岩矿两个采石场已经均已开采多年,由于两个采石场边界相距不到200m,为保证矿山开采生产安全,经报吉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永丰丰树岩石灰石矿业有限公司将两个矿山进行整合(吉府字[2018]198号)。整合后,矿山名称变更为永丰县陶唐乡中州村枫树岩石灰石矿,矿区范围仍由原永丰县陶唐乡石仓村横排上采石场和原永丰县陶唐乡中州村枫树岩石灰岩矿所圈定的两个矿区范围组成。

永丰县陶唐乡中州村枫树岩石灰石矿位于江西省永丰县城132°方位直距38km处,隶属永丰县陶塘乡管辖。整合后矿区位置地理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15°43′14.23″~115°43′32.25″,北纬27°04′46.58″~27°05′02.53″。横排上矿区中心点坐标:X:2997465.404、Y:39373235.833。枫树岩矿区中心点坐标:X:2997236.433、Y:39373468.371。该矿山采矿权人为永丰县丰树岩石灰石矿业有限公司。

整合后,由吉安市自然资源局重新核发了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人为永丰丰树岩石灰石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名称为永丰县陶唐乡中州村枫树岩石灰石矿,证号:C3608252011037130107860,生产规模:30万吨/年,矿区范围由原永丰县陶唐乡中州村枫树岩石灰岩矿和原永丰县陶唐乡石仓村横排上采石场所圈定的两个矿区范围组成,矿区面积:0.0627平方公里,两个区域分别由4个拐点圈定,开采深度:由379m至220m标高,有效期至2024年6月9日。

2020年9月永丰县丰树岩石灰石矿业有限公司委托贵州朗洲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永丰县陶唐乡中州村枫树岩石灰石矿(整合)露天开采安全预评价报告》,2020年11月委托辽宁时越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对永丰县陶唐乡中州村枫树岩石灰石矿(整合)露天开采编制《永丰县陶唐乡中州村枫树岩制灰用石灰石矿(整合)露天开采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2020年11月29日,吉安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组进行了评审,评审通过后,2020年12月28日吉安市应急管理局出具了《关于永丰县陶唐乡中州村枫树岩制灰用石灰石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的批复》(吉市应急非煤项目审字[2020]22号)(以下简称《审查的批复》),准许矿山按照《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基建施工。根据《安全设施设计》该矿山项目分为一期和二期建设,原永丰县陶唐乡中州村枫树岩石灰岩矿所圈定的矿区范围为1#采区,设计为一期工程,原永丰县陶唐乡石仓村横排上采石场圈定的范围为2#采区,设计为二期工程,两期建设分别为6个月。

根据《安全设施设计》,1#采区批准开采最高标高为+379m,但1#采区东侧边界最高可采标高为+376m,西北侧边界最低标高+328m;储量估算最低标高+304m,故1#采区设计最高开采标高为+376m,最低开采标高为+304m,采场+328m标高以上为山坡开采,+328m标高以下为凹陷开采。产品为石灰岩原矿。采用深孔爆破作业,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机械铲装,汽车运输。

矿山按照《安全设施设计》一期基建工程内容进行了基建施工。在基建工程中,由于以下原因:1.原提供的现状平面图有误,原设计+364m平台宽度不足,不能做首采台阶;2.永丰县陶唐乡中州村枫树岩制灰用石灰石矿原设计的部分开拓运输公路以及一期与二期相连通的公路原计划2021年底可调出生态红线范围内,但至今仍未调整到位,造成无法施工,需重新设计1#采区部份开拓公路;3.矿山已与江西豪兴实业有限公司永丰县分公司永丰县分公司签定了废表土销售合同,不需建设排土场;无法按设计完成一期工程基建工程建设。为尽快完成一期基建工程施工,永丰县丰树岩石灰石矿业有限公司经认真研究后,委托原设计单位辽宁时越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修改设计通知单》。在基建过程中由于春节假期、股东变更、环保督察、全国两会等原因,矿山在批复的基建期结束后未能按期完成基建工程,企业向永丰县应急管理局递交《关于申请延长基建期的报告》,请求将基建期延长至2021年10月31日,该申请报告已在永丰县应急管理局备案。经过矿山多个月的建设,矿山一期工程各系统已基本形成,安全设施建设基本完工,已投入使用。矿山进行了试生产,试生产期间,矿山一期工程各生产系统运行正常。

根据吉安市应急管理局《审查的批复》及相关法规要求,永丰县丰树岩石灰石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对永丰县陶唐乡中州村枫树岩石灰石矿(整合)(一期)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为了确保安全验收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根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的《验收评价导则》的要求,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于2021年11月-2月组织专家组对该矿多次进行了现场调研,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建设项目资料,根据《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编写提纲》要求,对照《永丰县陶唐乡中州村枫树岩制灰用石灰石矿(整合)露天开采安全设施设计》和相关法规要求,运用了安全检查法进行了符合性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本评价报告,以作为永丰县丰树岩石灰石矿业有限公司永丰县陶唐乡中州村枫树岩石灰石矿(整合)(一期)露天开采工程安全设施验收的依据。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许玉才

技术负责人:

管自强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许玉才

报告审核人:

戴磷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邓飞、李永辉、陈浩、林大建、许玉才、黎余平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永辉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许玉才、陈浩

时间和主要任务:

完成时间:202111-2月;

主要任务: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评价对象:永丰县丰树岩石灰石矿业有限公司永丰县陶唐乡中州村枫树岩石灰石矿(整合)(一期)露天开采工程。

评价范围:为《永丰县陶唐乡中州村枫树岩制灰用石灰石矿(整合)露天开采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一期工程开采区域内的安全设施(包括基本安全设施和专用安全设施)符合性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安全对策措施。

本评价报告不包括矿山矿石破碎工业场地设施、外部运输、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和职业卫生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和《修改设计通知单》中不涉及到的内容亦不列入本评价报告评价内容。

二、评价结论

本评价报告通过对永丰县陶唐乡中州村枫树岩石灰石矿(整合)(一期)的生产设施、设备、装置实际运行状况及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运用安全检查表分析法系统进行定量、定性分析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该矿在建设和开采过程中主要存在爆破伤害、火药爆炸、坍塌、滑坡、容器爆炸、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火灾等11类;有害因素主要有粉尘、噪声与振动、中暑等3类;不良环境因素;其它危险有害因素等共16类,属存在较多危险、有害因素的矿山。因此,矿山在建设和开采过程中要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可有效降低安全风险,保障生产安全。

2)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判定,本评价项目不存在《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所列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经过安全检查分表的对照检查评分,永丰县陶唐乡中州村枫树岩石灰石矿(整合)(一期)否决检查项12项,全部符合;普通检查项70项,符合67项,符合率95.7%,永丰县陶唐乡中州村枫树岩石灰石矿(整合)(一期)安全生产条件能满足安全生产活动。

4)根据建设程序符合性安全检查表检查结果,该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单元共有否决检查项6项,符合6项;普通检查项2项,皆为无此项,矿山建设程序基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5)根据安全检查表检查结果,该矿山露天采场单元共有普通检查项11项,符合10项,不符合项1项,合格率90.9%;无否决检查项。

6)根据安全检查表检查结果,该矿山采场防排水系统单元共有普通检查项5项,无此项2项,符合3项,合格率100%;无否决检查项。

7)根据安全检查表检查结果,该矿山矿岩运输系统单元共有普通检查项8项,符合8项,合格率100%;无否决检查项。

8)根据安全检查表检查结果,该矿山供配电单元共有普通检查项6项,符合6项,合格率100%;否决检查项1项,否决项符合要求。

9)根据安全检查表检查结果,该矿山总平面布置单元共有普通检查项15项,符合15项,合格率100%;否决检查4项,合格4项,否决项全部符合要求。

10)根据安全检查表检查结果,该矿山通信系统单元共有普通检查项2项,符合2项,合格率100%;无否决检查项。

11)根据安全检查表检查结果,该矿山个人安全防护单元共有普通检查项6项,符合6项,合格率100%;无否决检查项。

12)根据安全检查表检查结果,该矿山安全标志单元共有普通检查项4项,符合4项,合格率100%;无否决检查项。

13)根据安全检查表检查结果,该矿山安全管理单元共有普通检查项15项,符合13项,不符合项2项,合格率86.7%;否决检查项1项,否决项符合要求。

14)矿区为建筑石料用和制灰用石灰石矿,1000m可视范围内没有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铁路等,300m范围内没有重要建筑物、旅游景点、高压供电线路、重要通讯电缆,也没有著名的名胜古迹。

1#采区(原永丰县陶唐乡中州村枫树岩石灰岩矿)的东北侧有江西鹰鹏水泥有限公司下属的永丰县石仓水泥用灰岩矿,矿区范围边界最近距离约270m20202月编制《永丰县石仓水泥用灰岩矿(扩建)露天开采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时在矿区西侧设置了禁采区,开采区域向东缩短开采长度不小于600m

 1#采区的东侧有永丰县陶唐乡中州村田仔内采石场,最近距离约470m。在1#采区1#拐点的西南侧,有永丰县陶唐乡园内村风车溜普通建筑用石灰岩矿正在开采,最近距离大于450m

 综上所述,矿山一期工程1#采区露天开采周边环境较好。

13)永丰县陶唐乡中州村枫树岩石灰石矿(整合)(一期)工程建设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完善,评价公司对其提出整改建议后,矿山已对评价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相应的整改、完善。经复查,整改达到安全规程要求。矿山今后应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的规定,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以确保企业长期安全生产。

综上所述,永丰县丰树岩石灰石矿业有限公司永丰县陶唐乡中州村枫树岩石灰石矿(整合)(一期)露天开采工程通过建设和试生产,开采现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安全设施符合《永丰县陶唐乡中州村枫树岩制灰用石灰石矿(整合)露天开采安全设施设计》和《修改设计通知单》的要求。

评价结论:永丰县丰树岩石灰石矿业有限公司永丰县陶唐乡中州村枫树岩石灰石矿(整合)(一期)露天开采工程安全设施具备安全生产验收条件。

提交时间:

202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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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稿)永丰县陶唐乡中州村枫树岩制灰用石灰石矿验收评价报告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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