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工业园标准厂房PPP-东区建设项目(甲类仓库)
发布时间:2023-03-20
| 南城工业园标准厂房PPP-东区建设项目(甲类仓库) | |
项目名称: | 安全验收评价 | |
简介: 南城县工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位于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因园区内企业储存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的需要。南城县工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南城县河东工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1栋甲类仓库,甲类仓库为园区配套的仓储设施。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檀廷斌 |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罗沙浪、倪宏华、王 冠、占 伟 | |
报告审核人: | 谢寒梅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罗沙浪、王 冠、占 伟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占伟 | |
技术专家: | 杨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汪家全(技术专家)、杨磊(技术专家)、檀廷斌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完成时间2023.2.13 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 | |
评价报告:南城工业园标准厂房PPP-东区建设项目(甲类仓库) | ||
评价结论: 1、建设项目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要求。项目204仓库选址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2、该项目204仓库所选用设备、设施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满足项目功能的需求。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文件,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手续完备,能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 4、该项目204仓库安全设施设计中提出的要求予以采纳。 5、根据该项目安全评价结果,结合现场核查发现的隐患情况,企业采取了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隐患和问题已整改。 综上所述:南城县工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4甲类库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并合理采纳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及安全设施设计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对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对策措施,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