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崇仁县礼陂镇下寺坊村孤岭砖瓦用页岩矿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项目名称: | 崇仁县礼陂镇下寺坊村孤岭砖瓦用页岩矿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简介: |
|
崇仁县华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注册成立,经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24MA35F8270Q,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礼陂镇下寺坊村,法定代表人:庄春林,经营范围:页岩空心砖生产与销售;矿、矿制品加工及销售;污泥利用与处理。 崇仁县礼陂镇下寺坊村孤岭砖瓦用页岩矿位于崇仁县东南67°方向直距约18.5km处,划分南北两个矿区,北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07′50″,北纬27°36′09″,面积0.02 km2;南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07′38″,北纬27°35′48″,面积0.12km2。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的决定》(赣府发〔2014〕4号)取消了地热、温泉、矿泉水、砖瓦粘土项目安全生产许可,但砂岩(砖瓦用砂岩)、天然石英砂(建筑用石英砂、砖瓦用石英砂)、页岩(砖瓦用页岩)、炭质页岩(煤矸石、砖瓦用炭质页岩)等(以下统称“砖瓦用页岩”)不在取消的安全生产许可事项范围内。根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江西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89号)等有关规定,页岩矿开采必须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相关手续。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已在开采的页岩矿,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因此崇仁县礼陂镇下寺坊村孤岭砖瓦用页岩矿委托江西省中赣投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崇仁县礼陂镇下寺坊村孤岭砖瓦用页岩矿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 《安全设施设计》经抚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抚州市应急管理局以《关于崇仁县华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崇仁县礼陂镇下寺坊村孤岭砖瓦用页岩矿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意见》(抚应急非煤项目审字[2022] 11号)批复,同意矿山进行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36号令(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第77号令修订)的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完成并成功试运行一段时间后,企业应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以判断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方面对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的符合性,并检查相关安全配套设施“三同时”的有效性,受崇仁县华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工作。我中心组成项目组,于2022年8月、10月对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 评价人员通过查阅相关技术资料、现场调研,识别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运用相关安全评价方法依法对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编制了评价报告,且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做出科学、公正的评价结论。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纪鹏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海波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纪鹏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黎余平、黄伯扬、许玉才、倪宏华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许玉才、王纪鹏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2年8、10月组织评价专家组对该建设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勘查 |
评价报告: |
|
该矿山成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员;建设项目遵循《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规定,其“三同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矿山未设计供配电设施和不设排土场与设计一致。综上所述,该矿山无《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中否决项。 本报告对“三同时”程序、矿山露天采场、采场防排水系统、矿岩运输系统、总平面布置、通信系统、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标志及安全管理、重大隐患判定等10个方面的77项内容进行符合性评价,其中7项无关项,不符合项有2项,不符合项占检查项总数的2.9%,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6〕14号)附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规定的“不符合”项少于检查项总数5%的要求。 结论:崇仁县礼陂镇下寺坊村孤岭砖瓦用页岩矿露天矿山建设项目符合《安全设施设计》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提交时间: | 2023年3月29日 |
0、崇仁县礼陂镇下寺坊村孤岭砖瓦用页岩矿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终稿) - 副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