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结果 1)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二氯甲烷、溴素、甲醇、硫酸、液碱、氢溴酸、溴化氢(尾气)、盐酸、氮气(压缩的)。 2)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该项目涉及的溴素属于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硫酸、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该项目涉及的甲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通过对该项目现场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甲醇。 4)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通过对该项目现场及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进行辨识,该项生产单元和存储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6)固有危险度评价:该项目204甲类罐区的固有危险程度等级为Ⅱ级(中度危险),4-溴甲基喹啉酮生产装置和206酸碱罐区的固有危险程度等级均为Ⅲ级(低度危险)。 7)该公司按《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18〕19号)评定,风险分级最高得分80.6分,为黄色区域(或一般风险区域)(III级),属一般风险区域,需要控制并整改。 8)该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粉尘、毒物、噪声与振动、低温、高温及热辐射。其中,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为主要危险因素,毒物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2、安全条件的评价结果 1)该项目建设内容均位于江西邦浦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原有建筑位置进行技改,不新增建筑物。项目取得了新干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备案的文件,备案号:2020-360824-26-03-002867。 2)江西邦浦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厂址位于新干县盐化工业城,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属于江西省首批认定的化工园区。 3)该项目与周边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企业等距离符合《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防火间距的要求,距离赣江超过1km,符合《长江保护法》的要求。 4)该项目没有社会风险;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无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 5)该项目投产后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对其周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的生活基本没有影响。在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对周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的生活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 6)该项目周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的生活对该项目投产后的正常生产没有影响。 7)该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不包括地震等破坏力极大的自然灾害)的变化对该项目投产后的正常生产没有影响。 结论: 项目评价组认为:江西邦浦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2-氯-5-氯甲基噻唑及年产200吨4-溴甲基喹啉酮技改项目和年产200吨卡培他滨及其中间体、年产500吨5-溴-2-氯苯甲酸等精细化学品项目(一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并合理采纳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及安全设施设计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对本次安全验收评价提出的安全隐患已整改,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对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对策措施,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现场与设计一致。DCS、SIS、气体报警系统设置符合《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运行正常并定期调试、校验。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该项目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