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甲子背稀土矿开采工程技改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简 介: |
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甲子背稀土矿(以下简称甲子背稀土矿)位于定南县城以北东2°方位约20km处,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115°01′30″~115°04′09″;北纬24°55′23″~24°59′28″。行政区划隶属定南县岭北镇管辖。 2019年12月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编制了《赣州稀土矿山整合项目(一期)技改可行性研究报告》;2020年8月委托江西赣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甲子背稀土矿技改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2021年4月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甲子背稀土矿技改工程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步设计”)及《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甲子背稀土矿开采工程技改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已通过专家组评审。于2021年6月9日取得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审查同意《湖北宜安联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杨柳矿区麻坪磷矿400万t/a新建地下采矿工程等7个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矿安非煤项目审字[2021]1号)。设计采用露天原地浸出开采方式,产品为稀土中间产品,即氢氧化稀土,开采范围为甲子背稀土矿采矿权范围内未开采矿体,开采标高+505m~+323m,将甲子背矿区划分5个采区,分别是1~5#富集站采区,甲子背矿建设规模为114万t/a原矿,根据矿山富集站的分布及生产能力,确定5个富集站同时生产。 企业考虑集约化建设要求,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研究总院股份设计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编制《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甲子背稀土矿开采技改工程变更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步设计变更》)及《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甲子背稀土矿开采技改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已通过专家组评审。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与原安全设施设计开采范围、采矿方法、原矿生产规模一致。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由6个富集站取消5个富集站,仅保留3#富集站计配套设施服务于整个矿区,将原5个首采采场变更为1个首采采场(即原首采采场Ⅱ-333-保3矿块)。富集站由原300t/a的生产规模扩建至600t/a。 甲子背稀土矿3#富集站Ⅱ-333-保3首采矿块项目于2023年5月6日开始基建,并于2023年6月10日完成了首采矿块基建工程及相应的安全设施建设。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邓飞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邓飞 |
报告审核人: | 林大建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陈浩、许玉才、黄佰扬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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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邓飞、陈浩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3年6月17日;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
评价报告: |
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安全验收评价对象: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甲子背稀土矿开采工程技改项目。 安全验收评价范围:为《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甲子背稀土矿开采工程技改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涉及的基本安全设施和专用安全设施。 本评价报告不包括3#富集站水冶车间、压滤车间、场外运输和职业卫生评价,《安全设施设计》中不涉及到的内容亦不列入本评价报告评价内容。 二、评价结论 通过对“三同时”程序、矿床开采、采场防排水、管路输送工程、供配电、总平面布置、通信系统、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标志及安全管理等10个单元进行安全检查表评价,技改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均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及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安全管理适应稀土矿山的生产特点。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有关要求,符合《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甲子背稀土矿开采工程技改项目验收评价安全设施113项,其中,否决项8项均符合要求;一般项105项(缺项2项),不符合项5项,不符合项占验收检查总项百分比为4.5%,小于5%。 依据《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的安全设施验收条件判定标准,符合验收条件。 结论: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甲子背稀土矿开采工程技改项目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提交时间: | 2023年6月20日 |
现场影像资料 |
(终稿)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甲子背稀土矿开采工程技改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