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新漆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设施技术改造项目(106甲类仓库)
发布时间:2024-01-19
| 江西景新漆业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安全生产设施技术改造项目(106甲类仓库) | ||||||||||
简介: |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公司名称:江西景新漆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09月17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晓莹路8号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许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用填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发布,第77号修改)等关于建设项目(工程)中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实现建设项目生产人员、生产装置的本质安全。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 受江西景新漆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其安全生产设施技术改造项目(106甲类仓库)的安全验收评价工作。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周红波 |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黄香港 |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黄香港、谢寒梅、王冠、王波、罗沙浪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周红波(图1,最右)、黄香港(图2,最左)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3.9; 主要任务:安全生产设施技术改造项目(106甲类仓库) | ||||||||||
评价报告: | |||||||||||
一、项目简介 建设单位:江西景新漆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晓莹路8号 企业法定代表人:许栋 投资总额:44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2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0万元。 项目建设性质:技改项目 公司现有员工人数50人,安全管理部配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车间班组配备了兼职安全员,现有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5人,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本项目人员由现有人员进行调配,年工作日33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 主要建设验收内容见下表: 表2.2-1 项目建设验收内容一览表
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监控化学品辨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0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 2)易制毒化学品辨识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及附表规定进行辨识,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3)剧毒化学品辨识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多部门[2015年]第5号)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4)高毒物品辨识 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5)易制爆化学品辨识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年版)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6)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辨识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7)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1号的内容,本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8)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辨识 依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要求,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9)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该项目仓库均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0)该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触电、机械伤害、中毒与窒息、腐蚀灼烫、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毒物、高温等。工程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 三、评估结论: 1、本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安全设施总体落实,近期通过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主要安全缺陷基本消除。建设项目厂址位于化工集中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2、本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评价、检测单位的资质符合要求。 3、本项目按6.2节中的要求完善安全对策措施,将提高本项目消除和控制各类风险的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期稳定。 综上所述,江西景新漆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设施技术改造项目(106甲类仓库)项目,目前生产装置、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具备安全生产验收申请条件。 四、现场工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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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4年1月19日 |
(0566)(已排)景新漆业危化品仓库验收报告(终稿).docx